大清帝國清史館
  • 首頁
  • 本紀
    • 太祖本纪
    • 太宗本纪>
      • 太宗本纪一
      • 太宗本纪二
    • 世祖本纪>
      • 世祖本纪一
      • 世祖本纪二
    • 聖祖本纪>
      • 聖祖本纪一
      • 聖祖本纪二
      • 聖祖本纪三
    • 世宗本纪
    • 高宗本纪>
      • 高宗本纪一
      • 高宗本纪二
      • 高宗本纪三
      • 高宗本纪四
      • 高宗本纪五
      • 高宗本纪六
    • 仁宗本纪
    • 宣宗本纪>
      • 宣宗本纪一
      • 宣宗本纪二
      • 宣宗本纪三
    • 文宗本纪
    • 穆宗本纪>
      • 穆宗本纪一
      • 穆宗本纪二
    • 德宗本纪>
      • 德宗本纪一
      • 德宗本纪二
    • 宣统皇帝本纪
  • 志
    • 天文>
      • 天文一
      • 天文二
      • 天文三
      • 天文四
      • 天文五
      • 天文六
      • 天文七
      • 天文八
    • 災異>
      • 災異一
      • 災異二
      • 災異三
      • 災異四
      • 災異五
    • 時憲>
      • 時憲一
      • 時憲二
      • 時憲三
      • 時憲四
      • 時憲五
      • 時憲六
      • 時憲七
      • 時憲八
      • 時憲九
    • 地理>
      • 地理一
      • 地理二
      • 地理三
      • 地理四
      • 地理五
      • 地理六
      • 地理七
      • 地理八
      • 地理九
      • 地理十
      • 地理十一
      • 地理十二
      • 地理十三
      • 地理十四
      • 地理十五
      • 地理十六
      • 地理十七
      • 地理十八
      • 地理十九
      • 地理二十
      • 地理二十一
      • 地理二十二
      • 地理二十三
      • 地理二十四
      • 地理二十五
      • 地理二十六
      • 地理二十七
      • 地理二十八
    • 吉禮>
      • 吉禮一
      • 吉禮二
      • 吉禮三
      • 吉禮四
      • 吉禮五
      • 吉禮六
    • 嘉禮>
      • 嘉禮一
      • 嘉禮二
    • 軍禮
    • 賓禮
    • 兇禮>
      • 兇禮一
      • 兇禮二
    • 樂>
      • 樂一
      • 樂二
      • 樂三
      • 樂四
      • 樂五
      • 樂六
      • 樂七
      • 樂八
    • 舆服>
      • 舆服一
      • 舆服二
      • 舆服三
      • 舆服四
    • 選舉>
      • 選舉一
      • 選舉二
      • 選舉三
      • 選舉四
      • 選舉五
      • 選舉六
      • 選舉七
      • 選舉八
    • 職官>
      • 職官一
      • 職官二
      • 職官三
      • 職官四
      • 職官五
      • 職官六
    • 食貨>
      • 食貨一
      • 食貨二
      • 食貨三
      • 食貨四
      • 食貨五
      • 食貨六
    • 河渠>
      • 河渠一
      • 河渠二
      • 河渠三
      • 河渠四
    • 兵>
      • 兵一
      • 兵二
      • 兵三
      • 兵四
      • 兵五
      • 兵六
      • 兵七
      • 兵八
      • 兵九
      • 兵十
      • 兵十一
      • 兵十二
    • 刑法>
      • 刑法一
      • 刑法二
      • 刑法三
    • 藝文>
      • 藝文一
      • 藝文二
      • 藝文三
      • 藝文四
    • 交通>
      • 交通一
      • 交通二
      • 交通三
      • 交通四
    • 邦交>
      • 邦交一
      • 邦交二
      • 邦交三
      • 邦交四
      • 邦交五
      • 邦交六
      • 邦交七
      • 邦交八
  • 表
    • 皇族世表>
      • 皇子世表一
      • 外戚表
    • 諸臣封爵世表
    • 軍機大臣年表>
      • 軍機大臣年表一
      • 軍機大臣年表二
    • 部院大臣
    • 疆臣年表
    • 籓部世表
    • 交聘年表
  • 列傳一
    • 后妃
    • 諸王>
      • 諸王一
      • 諸王二
      • 諸王三
      • 諸王四
      • 諸王五
      • 諸王六
      • 諸王七
    • 列傳(一)>
      • 列傳九
      • 列傳十
      • 列傳十一
      • 列傳十二
      • 列傳十三
      • 列傳十四
      • 列傳十五
      • 列傳十六
      • 列傳十七
      • 列傳十八
      • 列傳十九
      • 列傳二十
      • 列傳二十一
      • 列傳二十二
      • 列傳二十三
      • 列傳二十四
      • 列傳二十五
      • 列傳二十六
      • 列傳二十七
      • 列傳二十八
      • 列傳二十九
      • 列傳三十
      • 列傳三十一
      • 列傳三十二
      • 列傳三十三
    • 列傳(二)>
      • 列傳三十四
      • 列傳三十五
      • 列傳三十六
      • 列傳三十七
      • 列傳三十八
      • 列傳三十九
      • 列傳四十
      • 列傳四十一
      • 列傳四十二
      • 列傳四十三
      • 列傳四十四
      • 列傳四十五
      • 列傳四十六
      • 列傳四十七
      • 列傳四十八
      • 列傳四十九
      • 列傳五十
      • 列傳五十一
      • 列傳五十二
      • 列傳五十三
      • 列傳五十四
      • 列傳五十五
      • 列傳五十六
      • 列傳五十七
      • 列傳五十八
    • 列傳(三)>
      • 列傳五十九
      • 列傳六十
      • 列傳六十一
      • 列傳六十二
      • 列傳六十三
      • 列傳六十四
      • 列傳六十五
      • 列傳六十六
      • 列傳六十七
      • 列傳六十八
      • 列傳六十九
      • 列傳七十
      • 列傳七十一
      • 列傳七十二
      • 列傳七十三
      • 列傳七十四
      • 列傳七十五
      • 列傳七十六
      • 列傳七十七
      • 列傳七十八
      • 列傳七十九
      • 列傳八十
      • 列傳八十一
      • 列傳八十二
      • 列傳八十三
    • 列傳四>
      • 列傳八十四
      • 列傳八十五
      • 列傳八十六
      • 列傳八十七
      • 列傳八十八
      • 列傳八十九
      • 列傳九十
      • 列傳九十一
      • 列傳九十二
      • 列傳九十三
      • 列傳九十四
      • 列傳九十五
      • 列傳九十六
      • 列傳九十七
      • 列傳九十八
      • 列傳九十九
      • 列傳一百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一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二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三
      • 列傳一百四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五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六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七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八
    • 列傳(五)>
      • 列傳一百九
      • 列傳一百十
      • 列傳一百十一
      • 列傳一百十二
      • 列傳一百十三
      • 列傳一百十四
      • 列傳一百十五
      • 列傳一百十六
      • 列傳一百十七
      • 列傳一百十八
      • 列傳一百十九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二十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二十一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二十二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二十三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二十四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二十五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二十六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二十七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二十八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二十九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三十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三十一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三十二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三十三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三十四
    • 列傳(六)>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三十五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三十六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三十七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三十八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三十九
      • 列傳一百四十
      • 列傳一百四十一
      • 列傳一百四十二
      • 列傳一百四十三
      • 列傳一百四十四
      • 列傳一百四十五
      • 列傳一百四十六
      • 列傳一百四十七
      • 列傳一百四十八
      • 列傳一百四十九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五十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五十一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五十二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五十三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五十四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五十五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五十六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五十七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五十八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五十九
    • 列傳(七)>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六十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六十一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六十二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六十三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六十四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六十五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六十六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六十七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六十八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六十九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七十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七十一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七十二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七十三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七十四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七十五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七十六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七十七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七十八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七十九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八十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八十一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八十二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八十三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八十四
    • 列傳(八)>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八十五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八十六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八十七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八十八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八十九
      • 列傳一百九十
      • 列傳一百九十一
      • 列傳一百九十二
      • 列傳一百九十三
      • 列傳一百九十四
      • 列傳一百九十五
      • 列傳一百九十六
      • 列傳一百九十七
      • 列傳一百九十八
      • 列傳一百九十九
      • 列傳兩百
      • 列傳兩百一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二
      • 列傳兩百三
      • 列傳兩百四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五
      • 列傳兩百六
      • 列傳兩百七
      • 列傳兩百八
      • 列傳兩百九
    • 列傳(九)>
      • 列傳兩百十
      • 列傳兩百十一
      • 列傳兩百十二
      • 列傳兩百十三
      • 列傳兩百十四
      • 列傳兩百十五
      • 列傳兩百十六
      • 列傳兩百十七
      • 列傳兩百十八
      • 列傳兩百十九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二十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二十一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二十二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二十三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二十四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二十五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二十六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二十七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二十八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二十九
      • 列傳兩百三十
      • 列傳兩百三十一
      • 列傳兩百三十二
      • 列傳兩百三十三
      • 列傳兩百三十四
    • 列傳(十)>
      • 列傳兩百三十五
      • 列傳兩百三十六
      • 列傳兩百三十七
      • 列傳兩百三十八
      • 列傳兩百三十九
      • 列傳兩百四十
      • 列傳兩百四十一
      • 列傳兩百四十二
      • 列傳兩百四十三
      • 列傳兩百四十四
      • 列傳兩百四十五
      • 列傳兩百四十六
      • 列傳兩百四十七
      • 列傳兩百四十八
      • 列傳兩百四十九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五十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五十一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五十二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五十三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五十四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五十五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五十六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五十七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五十八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五十九
      • 列傳兩百六十
      • 列傳兩百六十一
      • 列傳兩百六十二
  • 列傳二
    • 循吏>
      • 循吏一
      • 循吏二
      • 循吏三
      • 循吏四
    • 儒林>
      • 儒林一
      • 儒林二
      • 儒林三
      • 儒林四
    • 文苑>
      • 文苑一
      • 文苑二
      • 文苑三
    • 忠義>
      • 忠義一
      • 忠義二
      • 忠義三
      • 忠義四
      • 忠義五
      • 忠義六
      • 忠義七
      • 忠義八
      • 忠義九
      • 忠義十
    • 孝義>
      • 孝義一
      • 孝義二
      • 孝義三
    • 遺逸>
      • 遺逸一
      • 遺逸二
    • 藝術>
      • 藝術一
      • 藝術二
      • 藝術三
      • 藝術四
    • 疇人>
      • 疇人一
      • 疇人二
    • 列女>
      • 列女一
      • 列女二
      • 列女三
      • 列女四
    • 土司>
      • 土司一
      • 土司二
      • 土司三
      • 土司四
      • 土司五
      • 土司六
    • 籓部>
      • 籓部一
      • 籓部二
      • 籓部三
      • 籓部四
      • 籓部五
      • 籓部六
      • 籓部七
      • 籓部八
    • 屬國>
      • 屬國一
      • 屬國二
      • 屬國三
      • 屬國四
  • 討論區
  • 國史館
觉罗武默讷舒兰拉锡拉锡子旺札尔孙博灵阿图理琛何国宗

  觉罗武默讷,正黄旗人,景祖第三兄索长阿四世孙也。顺治四年,授世职拖沙喇哈番,累进三等阿达哈哈番,擢一等侍卫。康熙六年,授内大臣,管佐领。

  十六年,命偕侍卫费耀色、塞护礼、索鼐瞻礼长白山,谕曰:“长白山祖宗发祥之地,尔等赴吉林,选识路之人,瞻视行礼,并巡视宁古塔诸处,於大暑前驰驿速往。”五月己卯,武默讷等发京师;己丑,至盛京,东行;戊戌,至吉林。询土人,无知长白山路者。得旧居额赫讷殷猎户岱穆布鲁,言其父曾猎长白山麓,负鹿归,道经三宿,似去额赫讷殷不远。自吉林至额赫讷殷,陆行十日,舟行几倍之。宁古塔将军巴海令运米十七艘诣额赫讷殷,先发,并令协领萨布素护武默讷等行。六月丁未,武默讷等携三月粮,陆行经温德亨河、库埒讷岭、奇尔萨河、布尔堪河、纳丹弗埒城、辉发江、法河、卓隆鄂河,抵讷殷江干,米亦至。乃乘小舟,与萨布素分道行,溯讷殷江逆流上。

  丙寅,会於额赫讷殷。一望深林无路,萨布素率众前行,伐木开道。遣人还告:行三十里,得一山,升其巅,缘木而望,长白山乃在百馀里外,片片白光如积玉,视之甚晰。戊辰,武默讷前行。己巳,遇萨布素於林中。壬申黎明,大雾,莫辨山所向。闻鹤唳,寻声往,遇鹿蹊,循行至山麓,见周遭密林,中间平迤圆绕,有草无木。前临小林,尽处有白桦木,整若栽植,及旋行林外,仍瀰漫无所见。跪诵敕旨,拜毕,雾开,峰峦历历在目,登陟有路。遥望之,山修而扈,既近,则堂平而宇圜,向所睹积玉光,冰雪所凝也。山峻约百馀里,巅有池,环以五峰,其四峰临水拱峙,正南一峰稍低,分列双阙。池广袤约三四十里,夹山涧水喷注,自左流者为松花江,右流者为大小讷殷河,绕山皆平林。武默讷瞻拜而下。峰巅群鹿奔逸,仆其七,坠武默讷等前。时登山者正七人,方乏食,谢山灵赐。卻行未里许,欻然雾合。癸酉,还至前望处,终不复见山光。七月庚辰,至恰库河,马疲甚。甲申,自恰库河乘舟还,经色克腾、图伯赫、噶尔汉、噶达浑、萨穆、萨克锡、法克什、多珲诸河,至松花江。八月丁未,还吉林,巡视宁古塔诸处。乙丑,还京师。

  疏闻,诏封长白山之神,秩祀如五岳。十七年,命武默讷赍敕往封,岁时望祭如典礼。十九年,召入养心殿,命工绘其像以赐。谕曰:“以此像俾尔子孙世世供享,以昭恩宠。”二十九年,卒,赐祭葬。

  舒兰,纳喇氏,满洲正红旗人。父敦多哩,官刑部侍郎,兼佐领。坐鞫总督蔡毓荣罪,附和尚书希福从轻比,夺官,戍黑龙江。

  舒兰自理籓院笔帖式迁主事。康熙三十八年,从侍郎满丕、都统乌达禅等,招降巴尔瑚三千馀人,安置察哈尔游牧地,编隶佐领。未几,巴尔瑚佐领额克图叛,戕察哈尔副总管阿必达、骁骑校班第,掠马驼以遁。上命喀尔喀公锡卜推哈坦等率蒙古兵追剿,舒兰持檄传示蒙古诸贝勒台吉,并徵察哈尔、厄鲁特兵,从乌达禅会剿,擒其渠。迁内阁侍读。

  四十年,命偕侍卫拉锡往探河源,谕曰:“河源虽名古尔班索里玛勒,其发源处人迹罕到。尔等务穷其源,察视河流自何处入雪山边内。凡经流诸处,宜详阅之。”四月辛酉,舒兰等发京师。五月己亥,至青海。庚子,至库库布拉克。贝勒色卜腾扎勒与偕行。

  六月癸亥,至鄂棱诺尔。甲子,西行至扎棱诺尔。鄂棱周二百馀里,扎棱周三百馀里,二诺尔距三十里许。乙丑,至星宿海,蒙古名“鄂敦塔拉”。星宿海之源,小泉万亿,历历如星,众山环之。南有山曰古尔班图勒哈,西南有山曰布瑚珠勒赫,西有山曰巴尔布哈,北有山曰阿克塔齐勒,东北有山曰乌阑都什,蒙古总名曰“库尔坤”,即昆仑也。山泉出自古尔班图勒哈者,为噶尔玛瑭;出自巴尔布哈者,为噶尔玛楚木朗;出自阿克塔齐勒者,为噶尔玛沁尼。三山之泉,溢为三支河,即古尔班索里玛勒也。三河东流入扎棱诺尔,扎棱一支入鄂棱诺尔,黄河自鄂棱出。其他山泉与平地水泉,渊沦萦绕,不可胜数,悉归黄河东下。

  丁卯,舒兰等自星宿海还,舍故道,循河流东南行。己巳,登哈尔吉山,见黄河折而东,至库库陀罗海山,又南绕萨楚克山,复北流,经巴尔陀罗海山之南。庚午,达阿木尼玛勒占穆逊山,山最高,云雾蔽之,不可端倪。蒙古人言长三百馀里,有九高峰,积冰终古不消。常雨雪,一月得晴仅三四日。舒兰等自此返。壬申,至锡喇库特勒,又南过僧库尔高岭,更百馀里,至黄河岸。见黄河自巴尔陀罗海山东北流,经归德堡北、达喀山南两山峡中,流入兰州。自京师至星宿海,七千六百馀里。宁夏西自松山至星宿海,天气渐低,地势渐高,人气闭塞,行多喘息。九月,还京师,具疏述所经,并绘图以进。

  上谕廷臣曰:“朕於古今山川名号,虽在边徼遐荒,必详考图籍,广询方言,务得其正。故遣使至昆仑,目击详求,载入舆图。即如黄河源出西塞外库尔坤山之东,众泉涣散,灿如列星,蒙古谓之‘鄂敦塔拉’,西番谓之‘索里玛勒’,中华谓之‘星宿海’,是为河源。汇为扎棱、鄂棱二泽。东南行,折北,复东行,由归德堡、积石关入兰州,其原委可得而缕晰也。”

  舒兰累擢内阁学士。四十五年,命往西藏封拉藏为翊法恭顺汗。回京得风疾,遣太医诊视。越二年,疾复发,乞休,许解任调治。五十二年,疾愈,起故官。是年以万寿恩典,复其父敦多哩故秩。寻迁工部侍郎。未几,坐事,降三秩调用。五十九年,卒。

  拉锡,图伯特氏,蒙古正白旗人。自亲军校三迁二等侍卫,偕舒兰穷河源,进一等。雍正初,累擢本旗都统。以治事明敏,予拜他喇布勒哈番世职,授议政大臣。拉锡谙习旗务,奏事辄称旨,累被褒嘉,加授拖沙喇哈番。四年,以隐匿乌梁海事,尽削官职,降授一等侍卫,管太仆寺卿。寻仍擢镶白旗满洲都统,迭署江宁将军、天津满洲水师营都统,授领侍卫内大臣。卒。

  子旺札尔,初授侍卫,袭世职。使从侍郎阿克敦与噶尔丹定界。如苏州、如浙江按事。累迁镶白旗满洲都统、理籓院侍郎、御前大臣。命赴金川察沿途驿站。金川平,擢领侍卫内大臣。卒,谥恪慎。

  孙博灵阿,袭世职。初授侍卫,累迁正蓝旗蒙古副都统。从征金川,攻当噶尔拉,扑碉受创,卒。赠都统衔,进世职一等轻车都尉,图形紫光阁。  乾隆四十七年,高宗命侍卫阿弥达诣西宁祭河神,再穷河源。还奏:“星宿海西南有水名阿勒坦郭勒,更西有巨石高数丈,名阿勒坦噶达素齐老。蒙古语‘阿勒坦’为黄金,‘噶达素’为北极星,‘郭勒’为河,‘齐老’石也。崖壁黄金色,上有池,池中泉喷涌,酾为百道,皆黄金色。入阿勒坦郭勒,回旋三百馀里,入星宿海,为黄河真源。”高宗命四库馆诸臣辑河源纪略识其事。阿弥达更名阿必达。大学士阿桂子,附见阿桂传。

  图理琛,阿颜觉罗氏,满洲正黄旗人。以国子生考授内阁中书,迁侍读。坐事,夺职。康熙五十一年,特命复职,出使土尔扈特。  初,土尔扈特汗阿玉奇从子阿喇布珠尔,假道准噶尔赴西藏谒达赖喇嘛。准噶尔台吉策妄阿喇布坦与阿玉奇构怨,阿喇布珠尔不得归,款关乞内属,诏封贝子,赐牧嘉峪关外党色尔腾。嗣阿玉奇遣使入贡,上欲归阿喇布珠尔。命图理琛偕侍读学士殷扎纳、郎中纳颜赍敕谕阿玉奇,假道鄂罗斯。

  五月,图理琛等自京师启行,七月,至鄂罗斯境楚库柏兴。以假道故,待其国察罕汗进止。五十二年正月,许假道,乃行。还乌的柏兴,越柏海尔湖而北,抵厄尔库。鄂罗斯讬波尔噶噶林遣其属博尔科尼来迎。噶噶林者,彼国所称总管也。图理琛等欲行,博尔科尼言噶噶林令天使当自水路行,而昂噶拉河冰未泮,请稍驻俟之。三月,自昂噶拉河乘舟抵伊聂谢柏兴,登陆。五月,抵麻科斯科,复乘舟自揭的河顺流行,经那里穆柏兴、苏尔呼特柏兴、萨玛尔斯科、狄穆演斯科诸地。七月,至讬波尔。其地噶噶林名马提飞费多里鱼赤,迎至廨,留八日。仍遣博尔科尼护之行,抵鸦班沁登陆。自费耶尔和土尔斯科越佛落克岭,抵索里喀穆斯科,以路泞,守冻十日。复行,经改郭罗多、黑林诺付、喀山、西穆必尔斯科诸地。十一月,至萨拉讬付,是为鄂罗斯与土尔扈特界。水自东北来,折而南,鄂罗斯号为佛尔格,土尔扈特号为额济勒。阿玉奇汗驻牧地曰玛努讬海,距此十日程,以雪盛不能行。  五十三年四月,阿玉奇遣台吉祥伟徵等来迎。五月,图理琛等渡额济勒河,阿喇布珠尔之父纳扎尔玛穆特遣献马,卻之。六年朔,至玛努讬海,阿玉奇择日听宣敕。图理琛等以上意谕之曰:“阿喇布珠尔已赐爵优养,欲遣归尔牧地,以策妄阿喇布坦方与尔交恶,恐为所戕。尔若欲令阿喇布珠尔归,当自鄂罗斯来迎。”阿玉奇曰:“我虽外夷,然冠服与中国同。鄂罗斯乃嗜欲不同、言语不通之国也,天使归道当察其情状。鄂罗斯若以往来数故不假道,则我无由入贡矣。阿喇布珠尔荷厚恩,与归土尔扈特同,复何疑虑?”阿玉奇及纳扎尔玛穆特等各赠马及方物,图理琛等以越境无私交,卻不受。阿玉奇待之有隆礼,留十四日,筵宴不绝。复附表奏谢。图理琛等遂行,由旧路归,鄂罗斯遣护如初。五十四年三月,还京师。

  是役也,往返三载馀,经行数万里。盖土尔扈特为鄂罗斯所隔,远阻声教,而鄂罗斯又故导我使纡道行。图理琛奉使无辱命,既归国,入对,述往还事状,并撰异域录,首冠舆图,次为行记,呈上览。上嘉悦,寻授兵部员外郎。阿喇布珠尔亦遂留牧党色尔腾不复遣,再传至其子丹忠,雍正中,迁牧额济内河。

  图理琛迁郎中。世宗即位,命赴广东察籓库,就擢广东布政使。调陕西。三年,擢巡抚。五年,召为兵部侍郎,调吏部。偕喀尔喀郡王额驸策凌等往定喀尔喀与鄂罗斯界。仍调兵部。六年,追议前定界时,与鄂罗斯使臣萨瓦鸣砲谢天,私立木牌,并擅纳鄂罗斯贸易人入界;又前任陕西巡抚时,将天下兵数缮摺私给将军延信,逮问论斩。诏宥免,遣筑扎克拜达里克城。高宗即位,授内阁学士,迁工部侍郎。乾隆元年,以老解侍郎任,仍为内阁学士。二年,引疾去。五年,卒。

  何国宗,字翰如,顺天大兴人。康熙五十一年进士,改庶吉士,命直内廷学算法。五十二年,命编辑律历渊源。未散馆,授编修。三迁至庶子。雍正初,授侍读学士,再迁至内阁学士。

  三年,命视黄、运河道,奏请增筑戴村石坝,疏濬东昌城南七里河、城北魏家湾及德州城南减河;又以汶、泗泉源纡远,请专设管泉通判;又请修高家堰石堤。上皆允其请,并以高家堰石堤工冲要,命发帑兴修。复奏言:“运河自临清以上,赖卫水以济。卫水发源百泉,益以丹、洹二水,其流始盛。请疏百泉为三渠,洹河亦筑坝开渠引水,一分灌田,三分济运。”上从其议。旋以山东巡抚塞楞额奏言国宗等奉使所经州县,供亿白金七千六百有奇。上责国宗不惜物力,负任使,坐降调。五年,授大理寺卿。六年,复擢内阁学士,迁工部侍郎。八年,命与侍郎牛钮督修北运河减水坝,并濬引河。国宗等议捍护河西务北堤及耍兒渡鱼鳞坝,别开塌河淀下流贾家沽泄水河,建筑三里浅、筐兒港、张家庄诸处挑水坝,上命如议速行。九年,兼河东河道总督。田文镜奏戴村初建玲珑、乱石、滚水三坝。汶水盛涨,自坝面流入盐河归海。国宗等增筑石坝,水不能过,濒河连年被患。请毁石坝,复为乱石、滚水坝。上责国宗勘工错误,贻害民间,夺官。

  乾隆初,起充算学馆、律吕馆总裁。九年,赐秩视三品。寻授左副都御史。十年,兼领饮天监正。十三年,迁工部侍郎。

  康熙间,圣祖命制皇舆全览图,以天度定准望,一度当二百里,遣使如奉天,循行混同、鸭绿二江,至朝鲜分界处,测绘为图。以鸭绿、图门二江间未详晰,五十年,命乌喇总管穆克登偕按事部员复往详察。国宗弟国栋亦以通历法直内廷。五十三年,命国栋等周历江以南诸行省,测北极高度及日景。五十八年,图成,为全图一,离合凡三十二贞,别为分省图,省各一贞。命蒋廷锡示群臣,谕曰:“朕费三十馀年心力,始得告成。山脉水道,俱与禹贡合。尔以此与九卿详阅,如有不合处,九卿有知者,举出奏明。”乃镌以铜版,藏内府。

  高宗既定准噶尔,乾隆二十一年,命国宗偕侍卫努克三、哈清阿率钦天监西洋人往伊犁,自巴里坤分西北两路,测天度绘图。既还报,命署左都御史。二十二年,授礼部尚书。以京察举弟国栋,坐徇庇,夺官。寻授编修,直上书房。二十八年,复授内阁学士。是岁,上以诸回部悉定,复遣尚书明安图等往测天度绘图,是为乾隆内府皇舆图。二十六年,迁礼部侍郎。二十七年,以老休致。三十一年,卒。  论曰:国家抚有疆宇,谓之版图,版言乎其有民,图言乎其有地。圣祖东访长白山,西探河源,北抚土尔扈特,武默讷、舒兰、图理琛奉使称职。观所还奏,曲折详尽,历历如绘。国宗以明算事圣祖,又幸老寿,迨高宗朝,诣新疆测绘。康熙、乾隆两内府图皆躬与编摹。揆之於古,其裴秀、贾耽之伦欤?
Powered by Create your own unique website with customizable templates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