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清帝國清史館
  • 首頁
  • 本紀
    • 太祖本纪
    • 太宗本纪>
      • 太宗本纪一
      • 太宗本纪二
    • 世祖本纪>
      • 世祖本纪一
      • 世祖本纪二
    • 聖祖本纪>
      • 聖祖本纪一
      • 聖祖本纪二
      • 聖祖本纪三
    • 世宗本纪
    • 高宗本纪>
      • 高宗本纪一
      • 高宗本纪二
      • 高宗本纪三
      • 高宗本纪四
      • 高宗本纪五
      • 高宗本纪六
    • 仁宗本纪
    • 宣宗本纪>
      • 宣宗本纪一
      • 宣宗本纪二
      • 宣宗本纪三
    • 文宗本纪
    • 穆宗本纪>
      • 穆宗本纪一
      • 穆宗本纪二
    • 德宗本纪>
      • 德宗本纪一
      • 德宗本纪二
    • 宣统皇帝本纪
  • 志
    • 天文>
      • 天文一
      • 天文二
      • 天文三
      • 天文四
      • 天文五
      • 天文六
      • 天文七
      • 天文八
    • 災異>
      • 災異一
      • 災異二
      • 災異三
      • 災異四
      • 災異五
    • 時憲>
      • 時憲一
      • 時憲二
      • 時憲三
      • 時憲四
      • 時憲五
      • 時憲六
      • 時憲七
      • 時憲八
      • 時憲九
    • 地理>
      • 地理一
      • 地理二
      • 地理三
      • 地理四
      • 地理五
      • 地理六
      • 地理七
      • 地理八
      • 地理九
      • 地理十
      • 地理十一
      • 地理十二
      • 地理十三
      • 地理十四
      • 地理十五
      • 地理十六
      • 地理十七
      • 地理十八
      • 地理十九
      • 地理二十
      • 地理二十一
      • 地理二十二
      • 地理二十三
      • 地理二十四
      • 地理二十五
      • 地理二十六
      • 地理二十七
      • 地理二十八
    • 吉禮>
      • 吉禮一
      • 吉禮二
      • 吉禮三
      • 吉禮四
      • 吉禮五
      • 吉禮六
    • 嘉禮>
      • 嘉禮一
      • 嘉禮二
    • 軍禮
    • 賓禮
    • 兇禮>
      • 兇禮一
      • 兇禮二
    • 樂>
      • 樂一
      • 樂二
      • 樂三
      • 樂四
      • 樂五
      • 樂六
      • 樂七
      • 樂八
    • 舆服>
      • 舆服一
      • 舆服二
      • 舆服三
      • 舆服四
    • 選舉>
      • 選舉一
      • 選舉二
      • 選舉三
      • 選舉四
      • 選舉五
      • 選舉六
      • 選舉七
      • 選舉八
    • 職官>
      • 職官一
      • 職官二
      • 職官三
      • 職官四
      • 職官五
      • 職官六
    • 食貨>
      • 食貨一
      • 食貨二
      • 食貨三
      • 食貨四
      • 食貨五
      • 食貨六
    • 河渠>
      • 河渠一
      • 河渠二
      • 河渠三
      • 河渠四
    • 兵>
      • 兵一
      • 兵二
      • 兵三
      • 兵四
      • 兵五
      • 兵六
      • 兵七
      • 兵八
      • 兵九
      • 兵十
      • 兵十一
      • 兵十二
    • 刑法>
      • 刑法一
      • 刑法二
      • 刑法三
    • 藝文>
      • 藝文一
      • 藝文二
      • 藝文三
      • 藝文四
    • 交通>
      • 交通一
      • 交通二
      • 交通三
      • 交通四
    • 邦交>
      • 邦交一
      • 邦交二
      • 邦交三
      • 邦交四
      • 邦交五
      • 邦交六
      • 邦交七
      • 邦交八
  • 表
    • 皇族世表>
      • 皇子世表一
      • 外戚表
    • 諸臣封爵世表
    • 軍機大臣年表>
      • 軍機大臣年表一
      • 軍機大臣年表二
    • 部院大臣
    • 疆臣年表
    • 籓部世表
    • 交聘年表
  • 列傳一
    • 后妃
    • 諸王>
      • 諸王一
      • 諸王二
      • 諸王三
      • 諸王四
      • 諸王五
      • 諸王六
      • 諸王七
    • 列傳(一)>
      • 列傳九
      • 列傳十
      • 列傳十一
      • 列傳十二
      • 列傳十三
      • 列傳十四
      • 列傳十五
      • 列傳十六
      • 列傳十七
      • 列傳十八
      • 列傳十九
      • 列傳二十
      • 列傳二十一
      • 列傳二十二
      • 列傳二十三
      • 列傳二十四
      • 列傳二十五
      • 列傳二十六
      • 列傳二十七
      • 列傳二十八
      • 列傳二十九
      • 列傳三十
      • 列傳三十一
      • 列傳三十二
      • 列傳三十三
    • 列傳(二)>
      • 列傳三十四
      • 列傳三十五
      • 列傳三十六
      • 列傳三十七
      • 列傳三十八
      • 列傳三十九
      • 列傳四十
      • 列傳四十一
      • 列傳四十二
      • 列傳四十三
      • 列傳四十四
      • 列傳四十五
      • 列傳四十六
      • 列傳四十七
      • 列傳四十八
      • 列傳四十九
      • 列傳五十
      • 列傳五十一
      • 列傳五十二
      • 列傳五十三
      • 列傳五十四
      • 列傳五十五
      • 列傳五十六
      • 列傳五十七
      • 列傳五十八
    • 列傳(三)>
      • 列傳五十九
      • 列傳六十
      • 列傳六十一
      • 列傳六十二
      • 列傳六十三
      • 列傳六十四
      • 列傳六十五
      • 列傳六十六
      • 列傳六十七
      • 列傳六十八
      • 列傳六十九
      • 列傳七十
      • 列傳七十一
      • 列傳七十二
      • 列傳七十三
      • 列傳七十四
      • 列傳七十五
      • 列傳七十六
      • 列傳七十七
      • 列傳七十八
      • 列傳七十九
      • 列傳八十
      • 列傳八十一
      • 列傳八十二
      • 列傳八十三
    • 列傳四>
      • 列傳八十四
      • 列傳八十五
      • 列傳八十六
      • 列傳八十七
      • 列傳八十八
      • 列傳八十九
      • 列傳九十
      • 列傳九十一
      • 列傳九十二
      • 列傳九十三
      • 列傳九十四
      • 列傳九十五
      • 列傳九十六
      • 列傳九十七
      • 列傳九十八
      • 列傳九十九
      • 列傳一百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一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二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三
      • 列傳一百四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五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六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七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八
    • 列傳(五)>
      • 列傳一百九
      • 列傳一百十
      • 列傳一百十一
      • 列傳一百十二
      • 列傳一百十三
      • 列傳一百十四
      • 列傳一百十五
      • 列傳一百十六
      • 列傳一百十七
      • 列傳一百十八
      • 列傳一百十九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二十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二十一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二十二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二十三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二十四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二十五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二十六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二十七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二十八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二十九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三十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三十一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三十二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三十三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三十四
    • 列傳(六)>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三十五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三十六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三十七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三十八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三十九
      • 列傳一百四十
      • 列傳一百四十一
      • 列傳一百四十二
      • 列傳一百四十三
      • 列傳一百四十四
      • 列傳一百四十五
      • 列傳一百四十六
      • 列傳一百四十七
      • 列傳一百四十八
      • 列傳一百四十九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五十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五十一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五十二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五十三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五十四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五十五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五十六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五十七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五十八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五十九
    • 列傳(七)>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六十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六十一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六十二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六十三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六十四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六十五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六十六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六十七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六十八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六十九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七十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七十一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七十二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七十三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七十四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七十五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七十六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七十七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七十八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七十九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八十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八十一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八十二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八十三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八十四
    • 列傳(八)>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八十五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八十六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八十七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八十八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八十九
      • 列傳一百九十
      • 列傳一百九十一
      • 列傳一百九十二
      • 列傳一百九十三
      • 列傳一百九十四
      • 列傳一百九十五
      • 列傳一百九十六
      • 列傳一百九十七
      • 列傳一百九十八
      • 列傳一百九十九
      • 列傳兩百
      • 列傳兩百一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二
      • 列傳兩百三
      • 列傳兩百四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五
      • 列傳兩百六
      • 列傳兩百七
      • 列傳兩百八
      • 列傳兩百九
    • 列傳(九)>
      • 列傳兩百十
      • 列傳兩百十一
      • 列傳兩百十二
      • 列傳兩百十三
      • 列傳兩百十四
      • 列傳兩百十五
      • 列傳兩百十六
      • 列傳兩百十七
      • 列傳兩百十八
      • 列傳兩百十九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二十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二十一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二十二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二十三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二十四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二十五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二十六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二十七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二十八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二十九
      • 列傳兩百三十
      • 列傳兩百三十一
      • 列傳兩百三十二
      • 列傳兩百三十三
      • 列傳兩百三十四
    • 列傳(十)>
      • 列傳兩百三十五
      • 列傳兩百三十六
      • 列傳兩百三十七
      • 列傳兩百三十八
      • 列傳兩百三十九
      • 列傳兩百四十
      • 列傳兩百四十一
      • 列傳兩百四十二
      • 列傳兩百四十三
      • 列傳兩百四十四
      • 列傳兩百四十五
      • 列傳兩百四十六
      • 列傳兩百四十七
      • 列傳兩百四十八
      • 列傳兩百四十九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五十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五十一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五十二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五十三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五十四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五十五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五十六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五十七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五十八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五十九
      • 列傳兩百六十
      • 列傳兩百六十一
      • 列傳兩百六十二
  • 列傳二
    • 循吏>
      • 循吏一
      • 循吏二
      • 循吏三
      • 循吏四
    • 儒林>
      • 儒林一
      • 儒林二
      • 儒林三
      • 儒林四
    • 文苑>
      • 文苑一
      • 文苑二
      • 文苑三
    • 忠義>
      • 忠義一
      • 忠義二
      • 忠義三
      • 忠義四
      • 忠義五
      • 忠義六
      • 忠義七
      • 忠義八
      • 忠義九
      • 忠義十
    • 孝義>
      • 孝義一
      • 孝義二
      • 孝義三
    • 遺逸>
      • 遺逸一
      • 遺逸二
    • 藝術>
      • 藝術一
      • 藝術二
      • 藝術三
      • 藝術四
    • 疇人>
      • 疇人一
      • 疇人二
    • 列女>
      • 列女一
      • 列女二
      • 列女三
      • 列女四
    • 土司>
      • 土司一
      • 土司二
      • 土司三
      • 土司四
      • 土司五
      • 土司六
    • 籓部>
      • 籓部一
      • 籓部二
      • 籓部三
      • 籓部四
      • 籓部五
      • 籓部六
      • 籓部七
      • 籓部八
    • 屬國>
      • 屬國一
      • 屬國二
      • 屬國三
      • 屬國四
  • 討論區
  • 國史館
富僧阿伊勒图胡贵俞金鼇尹德禧刚塔

  富僧阿,舒穆禄氏,满洲正黄旗人。雍正初,授拜唐阿,累迁头等侍卫。出为副都统,历成都、三姓、宁古塔诸地。擢将军,自荆州移黑龙江。黑龙江北邻俄罗斯,康熙二十九年与定界。岁久,将吏惮行边,道里不能详。富僧阿遣副都统瑚尔起等分探诸水源,皆至兴堪山还报。乃上疏言:“副都统瑚尔起探格尔毕齐河源,自黑龙江至格尔毕齐河口,水程一千六百九十七里;自河口行陆路二百四十七里,至兴堪山:其间无人迹。协领纳林布探精奇哩江源,自黑龙江入精奇哩江,北行至托克河口,水程一千五百八十七里;自河口行陆路二百四十里至兴堪山:地苦寒,无水草禽兽。协领伟保探西里木第河源,自黑龙江经精奇哩江入西里木第河口,复过英肯河,水程一千三百五里;自英肯河口行陆路一百八十里至兴堪山:地苦寒,无水草禽兽。协领阿迪木保探钮曼河源,自黑龙江入钮曼河,复经西里木第河入乌默勒河口,水程一千六百十五里;自河口行陆路四百五十六里至兴堪山。诸地俱无俄罗斯偷越。臣按呼伦贝尔有额尔古讷河,西为俄罗斯界,东属我国。自此至珠尔特,处处设卡。今复自珠尔特至莫哩勒克河口,设卡二,索博尔罕增立鄂博,逐日巡查。俄罗斯、鼐玛尔断难偷越。黑龙江与俄罗斯接壤,兴堪山延亘至海。嗣后请饬打牲总管每岁六月遣章京、骁骑校、兵丁,自水路与捕貂人同至托克、英肯两河口,及鄂勒希、西里木第两河间,巡察还报;三年遣副总管、佐领、骁骑校於冰解后,自水路至兴堪山巡察还报;黑龙江官兵每岁巡察格尔毕齐河口,三年亦至兴堪山巡察还报:岁终报部。”上从之。

  富僧阿治事严,尝疏请罪人予官兵为奴,并其妻子皆令为奴;又以遣犯脱走,出巡并将校婪索,皆请逮送刑部:上不许。移西安将军,西安、宁夏移驻满洲兵,复分驻巴里坤,富僧阿议定规制,皆如所请。乾隆四十年三月,卒官。

  伊勒图,纳喇氏,满洲正白旗人。乾隆初,以世管佐领授三等侍卫,累迁镶红旗蒙古副都统。出驻乌鲁木齐,移阿克苏。三十二年,授伊犁参赞大臣,移喀什噶尔。内擢理籓院尚书,外授伊犁将军。三十四年,师征缅甸,授副将军,从经略大学士傅恆分道进军,缅甸人拒戛鸠江,筑寨。伊勒图偕参赞大臣阿里衮与战,夺寨三,杀贼五千馀。师还,授兵部尚书。复外授伊犁将军。土尔扈特汗渥巴锡、台吉策伯克多尔济等率所部三万馀户来归,先期使至伊犁,具书通款。伊勒图以闻,高宗命加意抚绥,俾得所。於是土尔扈特部悉内附,哈萨克、布鲁特两部厄鲁特降者日众。伊勒图请增置佐领,俾领其众,从之。三十六年,左授参赞大臣,驻乌什,移塔尔巴哈台。三十八年,复授伊犁将军。兵部议禁鸟枪,伊勒图以土尔扈特部新归附,牧马御豺虎恃鸟枪,不当一体收禁。四十八年,加太子太保,赐双眼花翎。五十年七月,卒,谥襄武,封一等伯,祀贤良祠。发帑金千,遣侍卫丰伸济伦如伊犁赐奠。

  伊勒图在边二十馀年,诸所经画,缜密垂久远。其在塔尔巴哈台受代去,上谕继任参赞大臣庆桂循其规制。镇伊犁尤久,伊犁屯田,请兵得携妻子。於塔尔奇沟口外乌可尔博苏克、东察罕乌苏、霍尔果斯、巴彦岱诸地筑城堡,水足地厚,俾得久屯。设宝伊局铸钱,采哈尔哈图铜矿,三年得九千馀斤,令加铸,於乌什铸普尔。乌什及库车、哈喇沙尔诸城与伊犁钱并用,普尔,回钱名也。又於崆郭罗鄂博诸地采煤,听商人充窑户,徵其税。都统海禄请令遣犯皆入铁厂,与罪人畀官兵为奴者同例。伊勒图请仍如旧制,使遣犯与为奴者有别。其卒,上称其镇静妥协,各部落皆心服,封恤特厚。

  胡贵,字尔恆,福建同安人。少有智略。入伍,稍迁水师提标右营千总。雍正六年,赍奏入都,世宗召入见。再迁后营游击。监修战舰,出巡海,坐误工,吏议当左授,上特宥之。累迁江南苏松镇总兵。督运漕粮十万转海赈福建,道温州凤凰洋,飓作,损米五百馀,请出私财以偿。高宗谕曰:“冒险已可嘉,岂有复令出私财偿米之理?”命罢勿偿。旋坐废弛当夺职,复特宥之。疏言:“本镇春、秋两哨,中营游击司粮饷,奇兵营游击职城守,例不出巡。惟既任水师,当知海道,应从众出巡。陆路将士原改水师者,先令出海演试,如有胆略,量为改补。”并从所请。崇明海涨,没民庐。召县吏议赈,吏言当待请。贵曰:“民死在顷刻,岂能俟报?有谴吾任之。”即发仓以赈,令所属为助,众有难色,贵曰:“设官非以卫民乎?赈不周,生它变,岂能免患?”疏请发帑金十八万、仓穀二十八万,并留漕米续赈,上深嘉之。历广东潮州、琼州诸镇,擢提督。增城民王亮臣为乱,贵勒兵驰赴,分遣所属防隘,扼贼走路。总督阿里衮军亦至,分道捕治,诸贼皆就擒。以失察自劾,贷勿问,仍叙劳。入觐,赐花翎。移福建水师提督,复自浙江还广东。乾隆二十五年,卒,谥勤悫。子振声,附李长庚传。

  俞金鼇,字厚菴,直隶天津人。乾隆七年武进士,授蓝翎侍卫。以守备发山东,累迁甘肃肃州镇总兵。命如伊犁董理屯田,岁丰,伊犁将军伊勒图奏绿营兵二千二百名,人穫米二十八石有奇。得旨,叙劳。移巴里坤总兵,擢乌鲁木齐提督,仍领屯田事。奏请移沙州副将驻安西,巴里坤迤西至玛纳斯,择有水草地设墩塘,皆议行。时令移军戍乌鲁木齐及玛纳斯,得挈妻子以往,谓之“眷兵”。金鼇请具一岁粮,亦从其请。历江南、福建、甘肃诸省提督。固原回李化玉与河州回田五纠众为乱,攻靖远,金鼇与凉州副都统图桑阿合军讨之,逐贼马营街,固原提督刚塔亦以师来会,多所斩获。土司杨宗业以土兵助战,贼凭山设拒,土兵败走,金鼇击贼退。贼夜走石峰堡,纠会宁诸回,势复张,副都统明善战死。金鼇进次乌家坪,击贼,毙头人三,擒二十有九。转战至秦安土鼓山,贼败窜莲花城,师从之,至於双岘,从总督李侍尧自中路进攻,败之。福康安督兵剿石峰堡,令金鼇防底店护运道。

  回乱定,移湖广。复移直隶,未行,凤凰苗石满宜纠众为乱,金鼇闻报驰赴,令镇筸镇总兵尹德禧督军破贼寨,生致其渠。上以金鼇习苗疆事,命仍留湖广。台湾林爽文为乱,命德禧将湖北兵二千以往,金鼇出驻凤凰镇苗疆。旋入觐,命在乾清门行走,赐紫禁城骑马。引疾乞罢,上以金鼇有劳,下总督毕沅察病状,乃加左都督,允解官归。旋卒。  金鼇尝预千叟宴,高宗赐之酒,命赋诗记事,金鼇辞不能诗。上顾笑曰:“汝为香树妻弟,又从受业,岂不能诗者?”香树,钱陈群字也。官湖广,和珅已柄政,欲纳交焉。金鼇谢不可。

  尹德禧,镶黄旗包衣人,初名色喀通额。以领催从征伊犁,迁至防御。开户出旗,更姓名,改籍直隶密云县。从征金川,复六迁至总兵。石满宜据句捕砦为乱,德禧破砦获满宜,赐花翎。上诘德禧:“当苗乱,何不专摺奏?”德禧请罪,命贷之。搜捕满宜馀党,苗疆悉定。其出师台湾,师至,爽文已就俘,福康安令德禧屯竹仔港防贼逸。台湾定,召入见,令署湖南提督。卒,遗言请还旗籍,复隶镶黄旗包衣。

  刚塔,乌济克忒氏,满洲正蓝旗人。初充前锋,从征准噶尔,授云骑尉世职。三迁直隶泰宁镇中营游击。从克临清,山东巡抚杨景素奏留山东。四迁直隶提督,兼领马兰镇总兵。移陕西固原提督。乾隆四十九年,盐茶小山回田五纠众为乱,攻破安西州。刚塔督兵逐贼,杀贼数十,射殪乘马贼渠,赐上用玉韘、大小荷包。复逐贼至浪山,田五战被创,自杀。其徒窜据马家堡,刚塔督兵合围,贼夜出堡逾山遁,环垒树木杆,悬衣帽其上,绐官军,官军逼垒,乃知贼已走。刚塔督兵逐贼,战於马家湾,刚塔中矢。复进至马营街,杀贼数十,得级二十五。贼攻陷通渭,其徒分据石峰堡。西安副都统明善攻之,没於阵。上以师无功,令大学士阿桂、尚书福康安出视师。上谓马营街、石峰堡皆通渭地,刚塔方逐贼马营街,通渭陷不赴援,明善又以攻石峰堡战死,诏诘责。刚塔疏言:“获贼言将自通渭道伏羌、秦州天潼关。”上责刚塔信贼妄语摇军心,令福康安传谕,夺刚塔职,逮送京师。上方幸热河,留京王大臣等谳当斩,上以刚塔歼贼渠田五,战马家湾身被创,贷死,戍伊犁。卒。

  论曰:富僧阿镇黑龙江,察国界,定巡徼之制。伊勒图镇伊犁,徠属部,著拊循之绩。建威销萌,边帅之职举矣。贵定增城,金鼇、刚塔攻石峰堡,名位显晦殊,要不可谓无功也,故类次焉。
Powered by Create your own unique website with customizable templates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