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清帝國清史館
  • 首頁
  • 本紀
    • 太祖本纪
    • 太宗本纪>
      • 太宗本纪一
      • 太宗本纪二
    • 世祖本纪>
      • 世祖本纪一
      • 世祖本纪二
    • 聖祖本纪>
      • 聖祖本纪一
      • 聖祖本纪二
      • 聖祖本纪三
    • 世宗本纪
    • 高宗本纪>
      • 高宗本纪一
      • 高宗本纪二
      • 高宗本纪三
      • 高宗本纪四
      • 高宗本纪五
      • 高宗本纪六
    • 仁宗本纪
    • 宣宗本纪>
      • 宣宗本纪一
      • 宣宗本纪二
      • 宣宗本纪三
    • 文宗本纪
    • 穆宗本纪>
      • 穆宗本纪一
      • 穆宗本纪二
    • 德宗本纪>
      • 德宗本纪一
      • 德宗本纪二
    • 宣统皇帝本纪
  • 志
    • 天文>
      • 天文一
      • 天文二
      • 天文三
      • 天文四
      • 天文五
      • 天文六
      • 天文七
      • 天文八
    • 災異>
      • 災異一
      • 災異二
      • 災異三
      • 災異四
      • 災異五
    • 時憲>
      • 時憲一
      • 時憲二
      • 時憲三
      • 時憲四
      • 時憲五
      • 時憲六
      • 時憲七
      • 時憲八
      • 時憲九
    • 地理>
      • 地理一
      • 地理二
      • 地理三
      • 地理四
      • 地理五
      • 地理六
      • 地理七
      • 地理八
      • 地理九
      • 地理十
      • 地理十一
      • 地理十二
      • 地理十三
      • 地理十四
      • 地理十五
      • 地理十六
      • 地理十七
      • 地理十八
      • 地理十九
      • 地理二十
      • 地理二十一
      • 地理二十二
      • 地理二十三
      • 地理二十四
      • 地理二十五
      • 地理二十六
      • 地理二十七
      • 地理二十八
    • 吉禮>
      • 吉禮一
      • 吉禮二
      • 吉禮三
      • 吉禮四
      • 吉禮五
      • 吉禮六
    • 嘉禮>
      • 嘉禮一
      • 嘉禮二
    • 軍禮
    • 賓禮
    • 兇禮>
      • 兇禮一
      • 兇禮二
    • 樂>
      • 樂一
      • 樂二
      • 樂三
      • 樂四
      • 樂五
      • 樂六
      • 樂七
      • 樂八
    • 舆服>
      • 舆服一
      • 舆服二
      • 舆服三
      • 舆服四
    • 選舉>
      • 選舉一
      • 選舉二
      • 選舉三
      • 選舉四
      • 選舉五
      • 選舉六
      • 選舉七
      • 選舉八
    • 職官>
      • 職官一
      • 職官二
      • 職官三
      • 職官四
      • 職官五
      • 職官六
    • 食貨>
      • 食貨一
      • 食貨二
      • 食貨三
      • 食貨四
      • 食貨五
      • 食貨六
    • 河渠>
      • 河渠一
      • 河渠二
      • 河渠三
      • 河渠四
    • 兵>
      • 兵一
      • 兵二
      • 兵三
      • 兵四
      • 兵五
      • 兵六
      • 兵七
      • 兵八
      • 兵九
      • 兵十
      • 兵十一
      • 兵十二
    • 刑法>
      • 刑法一
      • 刑法二
      • 刑法三
    • 藝文>
      • 藝文一
      • 藝文二
      • 藝文三
      • 藝文四
    • 交通>
      • 交通一
      • 交通二
      • 交通三
      • 交通四
    • 邦交>
      • 邦交一
      • 邦交二
      • 邦交三
      • 邦交四
      • 邦交五
      • 邦交六
      • 邦交七
      • 邦交八
  • 表
    • 皇族世表>
      • 皇子世表一
      • 外戚表
    • 諸臣封爵世表
    • 軍機大臣年表>
      • 軍機大臣年表一
      • 軍機大臣年表二
    • 部院大臣
    • 疆臣年表
    • 籓部世表
    • 交聘年表
  • 列傳一
    • 后妃
    • 諸王>
      • 諸王一
      • 諸王二
      • 諸王三
      • 諸王四
      • 諸王五
      • 諸王六
      • 諸王七
    • 列傳(一)>
      • 列傳九
      • 列傳十
      • 列傳十一
      • 列傳十二
      • 列傳十三
      • 列傳十四
      • 列傳十五
      • 列傳十六
      • 列傳十七
      • 列傳十八
      • 列傳十九
      • 列傳二十
      • 列傳二十一
      • 列傳二十二
      • 列傳二十三
      • 列傳二十四
      • 列傳二十五
      • 列傳二十六
      • 列傳二十七
      • 列傳二十八
      • 列傳二十九
      • 列傳三十
      • 列傳三十一
      • 列傳三十二
      • 列傳三十三
    • 列傳(二)>
      • 列傳三十四
      • 列傳三十五
      • 列傳三十六
      • 列傳三十七
      • 列傳三十八
      • 列傳三十九
      • 列傳四十
      • 列傳四十一
      • 列傳四十二
      • 列傳四十三
      • 列傳四十四
      • 列傳四十五
      • 列傳四十六
      • 列傳四十七
      • 列傳四十八
      • 列傳四十九
      • 列傳五十
      • 列傳五十一
      • 列傳五十二
      • 列傳五十三
      • 列傳五十四
      • 列傳五十五
      • 列傳五十六
      • 列傳五十七
      • 列傳五十八
    • 列傳(三)>
      • 列傳五十九
      • 列傳六十
      • 列傳六十一
      • 列傳六十二
      • 列傳六十三
      • 列傳六十四
      • 列傳六十五
      • 列傳六十六
      • 列傳六十七
      • 列傳六十八
      • 列傳六十九
      • 列傳七十
      • 列傳七十一
      • 列傳七十二
      • 列傳七十三
      • 列傳七十四
      • 列傳七十五
      • 列傳七十六
      • 列傳七十七
      • 列傳七十八
      • 列傳七十九
      • 列傳八十
      • 列傳八十一
      • 列傳八十二
      • 列傳八十三
    • 列傳四>
      • 列傳八十四
      • 列傳八十五
      • 列傳八十六
      • 列傳八十七
      • 列傳八十八
      • 列傳八十九
      • 列傳九十
      • 列傳九十一
      • 列傳九十二
      • 列傳九十三
      • 列傳九十四
      • 列傳九十五
      • 列傳九十六
      • 列傳九十七
      • 列傳九十八
      • 列傳九十九
      • 列傳一百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一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二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三
      • 列傳一百四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五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六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七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八
    • 列傳(五)>
      • 列傳一百九
      • 列傳一百十
      • 列傳一百十一
      • 列傳一百十二
      • 列傳一百十三
      • 列傳一百十四
      • 列傳一百十五
      • 列傳一百十六
      • 列傳一百十七
      • 列傳一百十八
      • 列傳一百十九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二十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二十一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二十二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二十三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二十四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二十五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二十六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二十七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二十八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二十九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三十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三十一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三十二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三十三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三十四
    • 列傳(六)>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三十五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三十六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三十七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三十八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三十九
      • 列傳一百四十
      • 列傳一百四十一
      • 列傳一百四十二
      • 列傳一百四十三
      • 列傳一百四十四
      • 列傳一百四十五
      • 列傳一百四十六
      • 列傳一百四十七
      • 列傳一百四十八
      • 列傳一百四十九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五十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五十一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五十二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五十三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五十四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五十五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五十六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五十七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五十八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五十九
    • 列傳(七)>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六十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六十一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六十二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六十三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六十四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六十五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六十六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六十七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六十八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六十九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七十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七十一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七十二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七十三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七十四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七十五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七十六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七十七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七十八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七十九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八十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八十一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八十二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八十三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八十四
    • 列傳(八)>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八十五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八十六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八十七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八十八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八十九
      • 列傳一百九十
      • 列傳一百九十一
      • 列傳一百九十二
      • 列傳一百九十三
      • 列傳一百九十四
      • 列傳一百九十五
      • 列傳一百九十六
      • 列傳一百九十七
      • 列傳一百九十八
      • 列傳一百九十九
      • 列傳兩百
      • 列傳兩百一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二
      • 列傳兩百三
      • 列傳兩百四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五
      • 列傳兩百六
      • 列傳兩百七
      • 列傳兩百八
      • 列傳兩百九
    • 列傳(九)>
      • 列傳兩百十
      • 列傳兩百十一
      • 列傳兩百十二
      • 列傳兩百十三
      • 列傳兩百十四
      • 列傳兩百十五
      • 列傳兩百十六
      • 列傳兩百十七
      • 列傳兩百十八
      • 列傳兩百十九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二十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二十一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二十二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二十三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二十四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二十五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二十六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二十七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二十八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二十九
      • 列傳兩百三十
      • 列傳兩百三十一
      • 列傳兩百三十二
      • 列傳兩百三十三
      • 列傳兩百三十四
    • 列傳(十)>
      • 列傳兩百三十五
      • 列傳兩百三十六
      • 列傳兩百三十七
      • 列傳兩百三十八
      • 列傳兩百三十九
      • 列傳兩百四十
      • 列傳兩百四十一
      • 列傳兩百四十二
      • 列傳兩百四十三
      • 列傳兩百四十四
      • 列傳兩百四十五
      • 列傳兩百四十六
      • 列傳兩百四十七
      • 列傳兩百四十八
      • 列傳兩百四十九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五十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五十一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五十二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五十三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五十四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五十五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五十六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五十七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五十八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五十九
      • 列傳兩百六十
      • 列傳兩百六十一
      • 列傳兩百六十二
  • 列傳二
    • 循吏>
      • 循吏一
      • 循吏二
      • 循吏三
      • 循吏四
    • 儒林>
      • 儒林一
      • 儒林二
      • 儒林三
      • 儒林四
    • 文苑>
      • 文苑一
      • 文苑二
      • 文苑三
    • 忠義>
      • 忠義一
      • 忠義二
      • 忠義三
      • 忠義四
      • 忠義五
      • 忠義六
      • 忠義七
      • 忠義八
      • 忠義九
      • 忠義十
    • 孝義>
      • 孝義一
      • 孝義二
      • 孝義三
    • 遺逸>
      • 遺逸一
      • 遺逸二
    • 藝術>
      • 藝術一
      • 藝術二
      • 藝術三
      • 藝術四
    • 疇人>
      • 疇人一
      • 疇人二
    • 列女>
      • 列女一
      • 列女二
      • 列女三
      • 列女四
    • 土司>
      • 土司一
      • 土司二
      • 土司三
      • 土司四
      • 土司五
      • 土司六
    • 籓部>
      • 籓部一
      • 籓部二
      • 籓部三
      • 籓部四
      • 籓部五
      • 籓部六
      • 籓部七
      • 籓部八
    • 屬國>
      • 屬國一
      • 屬國二
      • 屬國三
      • 屬國四
  • 討論區
  • 國史館
王无党吴进义谭行义李勋樊廷武进升马负书

  范毓皛

  王无党,直隶万全人。康熙五十一年武进士,授蓝翎侍卫。累迁广西梧州协副将。贵州台拱九股苗为乱,无党率师讨定之,擢左江镇总兵。九股苗复为乱,无党驰抵古州,分兵赴八寨督剿。经略张广泗檄无党分攻台拱大台雄,克之。平交上等三十馀寨,擒其渠巴利,会收牛皮大箐。乾隆元年,署贵州提督。从广泗抚定上下九股诸苗从为乱者。二年,真除。疏陈黔省急务,请筹积贮,筑城垣,整墩台塘房,禁掠卖人口,下部议行。定番州属姑卢寨苗视险强肆,广泗与无党遣汉、土官兵三千馀,分道毁寨搜箐,擒其渠老排,十馀日而定,上褒其妥协。四年,陛见,赐孔雀翎。

  六年,移湖广提督。黑峒苗为乱,大学士鄂尔泰以无党在贵州久,熟苗事,留使戡定乃上官。八年,上以湖广军政废弛,无党至官未有所整理,下诏诘责。十三年,坐提标兵救火攘衣物,兵部论无党徇庇,当夺官,命诣京师引见,左授湖南沅州协副将。迁云南楚姚镇总兵。内擢銮仪使。复外授福建漳州镇总兵。迁浙江提督。以目疾乞罢。卒,谥壮悫。  吴进义,字子恆,陕西宁朔人。父开圻,康熙二十七年一甲三名武进士,官至云南元江副将。进义入伍,从振武将军孙思克征噶尔丹,劄署守备,发江南借补千总。累迁江南寿春镇总兵。擢江南提督,疏言:“太湖界江、浙,渔船奸良难辨。请照海洋例巡哨,支河小汛,饬两省陆路兵巡查,则声势联络,奸宄敛迹。”有旨嘉奖。久之,移浙江,再移福建,复还浙江。时有伪为孙嘉淦疏稿语讦上,进义与浙闽总督喀尔吉善以闻。上令究所从来,语连提督廨胥吏,喀尔吉善劾进义隐讳,命解官听谳。进义力辨未尝隐讳,其幕客证进义已见稿。浙江巡抚雅尔哈善论进义当重辟,上愍其老,命贳罪。复以疏稿未得作伪主名,令江苏巡抚庄有恭会鞫。有恭疏陈进义实未见稿,浙江承审诸吏牵合附会。事下军机大臣覆讯,得实。上以进义无辜废斥,召来京,命以提督衔署直隶宣化镇总兵。未几,授古北口提督。进义请限操演火药,增设河屯协弓兵,皆允行。二十三年,加太子少保。二十七年,卒,年八十四,加太子太保,谥壮悫。

  进义家世多武功,从祖坤,贵州永北总兵,尝征四川苗及金川有功。坤子开增,自武举官至浙江温州总兵。

  谭行义,四川三台人。康熙时,以武举授陕西西宁卫千总。雍正初,从军平青海,再迁河南城守营参将。河东总督田文镜劾行义送陕西军马疲瘦,夺官,上令来京引见,召对称旨,赐编刻上谕、貂皮、香珠,复原官。再迁广东高雷廉总兵。总督鄂弥达檄行义将五千人协剿贵州乱苗,进击滚纵、高表诸寨。经略张广泗令赴援上江,攻乌婆、摆吊诸险要地,搜牛皮大箐,获其魁。历福建漳州、湖南镇筸诸镇。

  乾隆四年,授广西提督,帅师会讨楚、粤乱苗。宜山县土蛮恃险劫掠,行义与总督马尔泰、署巡抚安图令游击杨刚讨之。破白土、丘索二村,执其渠,斩以徇。忻城土县外八堡有剧盗曰蓝明星,恃险焚劫。行义檄副将毕映捕治,明星遁入山,搜捕得之。有黄顺者,匿湖北、广东错壤处,谋为乱。贵州人黎阿兰与相应,散旗印,将起事。行义诇知之,督兵攻克贼巢,擒斩首从七十馀,事乃定。柳州兵皆居草舍,患火。行义请发白金四千贷兵建瓦屋,分三年还帑,从之。又有李彩者,纠众聚迁江石版村谋犯县城,行义既捕治,请城北设汛。寻以擅发仓穀贷於兵,左授登州镇总兵。十一年,迁江南提督。十四年,移浙江提督。十六年,再移福建陆路提督。十八年,卒,谥恭悫。  李勋,贵州镇远人。入伍,稍迁守备。从征台拱九股生苗,广泗檄同剿羊吊、洞里、羊色诸地,搜牛皮大箐,勋亦在行间。累迁湖广提督。缅甸乱,移云南提督。疏请自普洱驰往孟艮捕治乱渠召散,上以其老,不胜瘴疠,命还普洱。勋已至孟艮,督总兵刘德成、华封等葺堡寨,防要隘,得召散兄猛养等。勋还,卒於途。加太子太保,谥庄毅。

  樊廷,陕西武威人。初入伍,更姓名王刚。从征乌蒙、青海、西藏,积功累迁甘肃肃州镇总兵。自陈复姓名,改籍四川潼川县。准噶尔犯科舍图卡伦,盗驼马,其众二万馀。廷率副将冶大雄等将二千人御之,转战七昼夜,与总兵张元佐等军合,杀贼无算,尽还所盗。时提督纪成斌护宁远大将军印,闻上,诏褒廷以寡敌众,忠勇冠军,赐白金万,一等轻车都尉世职。授陕西固原提督、都督佥事。入觐,请从军,命从署宁远大将军查郎阿出师屯南山。副将军张广泗侦贼伏乌尔图水,檄廷将千五百人自硷泉子进剿,至哈洮遇贼,夺据山梁,连败之。越噶顺抵鄂隆吉大坂,杀贼四百,擒三十六,收其粮械。

  乾隆初,上从查郎阿请,发甘、凉诸镇兵五千人驻哈密,置总统提督,以授廷。廷至军,疏言:“乌尔克为极西第一要隘,兵出侦洮赖大坂北芦草沟、噶顺沟东乱山子及乌尔图水,夜辄有火光。守隘兵寡,请量增。”又疏言:“哈密兵在山南烟墩沟诸地牧驼马,请分山北防兵巡护。”皆用其议。在边二年,以病乞罢,命还固原治疾,遣医往诊。寻卒於哈密。遗疏论防边事甚切,上深愍之。命查郎阿经纪其丧,归葬凉州。赠都督同知,谥勇毅。

  子经文,官至广东右翼总兵。经文子继祖,官湖北副将。继祖子从典,请改籍湖北恩施。从典子燮,官湖南永州镇总兵,同治中,坐事罢。

  武进升,山西宁乡人,其后改籍江南江宁。初以张姓入伍。稍迁浙江温州镇标守备。雍正初,闽浙总督满保疏荐,引见,授三等侍卫,属怡亲王允祥。寻外授江宁游击。累迁福建陆路提督。言:“闽省不习骑射,加意督率,弓力渐增。马兵出马收马较前改观。”高宗谕以“如此方不负任使,然亦不可欲速,尤贵为之以实,要之以久”。进升与总督喀尔吉善忤,疏言:“喀尔吉善外似和平,心实刚愎。令臣密察水师提督张天骏营伍,臣辞以水师非所辖。督臣正言厉色,必令臣密察。及察知水师陋规,告之督臣,督臣置不问,反与天骏契合。臣察漳州营马值,总兵马负书为督臣旧部,巧为徇私。令臣无地自容。”又疏言喀尔吉善衰惫状,上斥进升支离狂率。喀尔吉善亦劾进升徇所属,纵兵行窃。因左授江南狼山镇总兵,进升疏谢,谕曰:“汝无他过,祗好胜多事,故左授示薄惩。若不知改,或遂委靡,一切姑息,皆不可也。”居数月,擢江南提督,以老罢。再起,终浙江提督。卒,年八十馀,谥良毅。

  马负书,汉军镶黄旗人。乾隆元年一甲一名武进士,授头等侍卫。累迁福建漳州镇总兵。疏言:“漳州民好斗,有所谓‘闯棍’,结党肆行,土豪养为牙爪,请严治之。”上下其章喀尔吉善,令体察惩治。历琼州、金门、台湾、狼山诸镇。署古北口提督,疏言:“兵习阵法,无济实用。应於秋冬收穫后,择地成列,为仰攻旁击势。分合进退,以金鼓为节。常月教场演习,仍依营制。”得旨允行。授福建陆路提督。卒,谥昭毅。

  范毓皛,山西介休人。范氏故巨富。康熙中,师征准噶尔,输米餽军,率以百二十金致一石。六十年,再出师,毓皛兄毓馪请以家财转饷,受运值视官运三之一。雍正间,师出西北二路,怡亲王允祥荐毓馪主饷,计穀多寡,程道路远近,以次受值,凡石米自十一两五钱至二十五两有差,累年运米百馀万石。世宗特赐太仆寺卿衔,章服同二品。寇犯北路,失米十三万馀石,毓馪斥私财补运,凡白金百四十四万。师既罢,米转运近地,户部按近值核销,故所受远值,责毓馪追缴,凡白金二百六十二万,复出私财采蓡,市铜供铸钱以偿。

  毓皛以武举授卫千总,以驼佐军,擢守备。累迁直隶天津镇总兵。自河南河北镇移广东潮州,疏请令潮州营兵如河北例,兼习长枪、短棍、连接棍诸艺。世宗命与总督鄂弥达、提督张溥商榷。鄂弥达等上言:“广东山海交错,军械惟鸟枪最宜,次则弓箭、藤牌、挑刀、大砲。毓皛所议与广东不甚宜。”上韪鄂弥达等议,仍谕毓皛初至,当嘉其肯言。嘉应、潮阳遇飓,海岸决。毓皛以闻,命加意抚绥。乾隆初,署广东提督。故事,市舶至,诣海关纳税。或遇风未至所往地,中道暂泊,亦论税如例。毓皛虑民避屡税,遇风不敢泊,致倾覆,疏请商舟寄泊,非即地市易不徵税,上命待审察。毓皛以忧归,服终,授直隶正定镇总兵。湖广总督阿尔赛请移任苗疆,上不允,谕以“毓皛富家子弟,谨慎无过。苗疆事重,不能胜也”。上巡五台,毓皛言兄毓馪子清注具羊千、马十备赏赉,上却之。寻以老罢。卒。

  论曰:提镇虽专阃,然受制於督抚,所辖兵散处诸营汛,都试肄武,虚存其制耳。无党、进义皆能勤其官者,行义捕盗,廷屡从战,皆有劳。进升龂龂不欲旷其职。毓皛与其兄出私财助军兴,几倾其家而不悔,求诸往史,所未有也。

  列传一百四

  王无党吴进义谭行义李勋樊廷武进升马负书

  范毓皛

  王无党,直隶万全人。康熙五十一年武进士,授蓝翎侍卫。累迁广西梧州协副将。贵州台拱九股苗为乱,无党率师讨定之,擢左江镇总兵。九股苗复为乱,无党驰抵古州,分兵赴八寨督剿。经略张广泗檄无党分攻台拱大台雄,克之。平交上等三十馀寨,擒其渠巴利,会收牛皮大箐。乾隆元年,署贵州提督。从广泗抚定上下九股诸苗从为乱者。二年,真除。疏陈黔省急务,请筹积贮,筑城垣,整墩台塘房,禁掠卖人口,下部议行。定番州属姑卢寨苗视险强肆,广泗与无党遣汉、土官兵三千馀,分道毁寨搜箐,擒其渠老排,十馀日而定,上褒其妥协。四年,陛见,赐孔雀翎。  六年,移湖广提督。黑峒苗为乱,大学士鄂尔泰以无党在贵州久,熟苗事,留使戡定乃上官。八年,上以湖广军政废弛,无党至官未有所整理,下诏诘责。十三年,坐提标兵救火攘衣物,兵部论无党徇庇,当夺官,命诣京师引见,左授湖南沅州协副将。迁云南楚姚镇总兵。内擢銮仪使。复外授福建漳州镇总兵。迁浙江提督。以目疾乞罢。卒,谥壮悫。

  吴进义,字子恆,陕西宁朔人。父开圻,康熙二十七年一甲三名武进士,官至云南元江副将。进义入伍,从振武将军孙思克征噶尔丹,劄署守备,发江南借补千总。累迁江南寿春镇总兵。擢江南提督,疏言:“太湖界江、浙,渔船奸良难辨。请照海洋例巡哨,支河小汛,饬两省陆路兵巡查,则声势联络,奸宄敛迹。”有旨嘉奖。久之,移浙江,再移福建,复还浙江。时有伪为孙嘉淦疏稿语讦上,进义与浙闽总督喀尔吉善以闻。上令究所从来,语连提督廨胥吏,喀尔吉善劾进义隐讳,命解官听谳。进义力辨未尝隐讳,其幕客证进义已见稿。浙江巡抚雅尔哈善论进义当重辟,上愍其老,命贳罪。复以疏稿未得作伪主名,令江苏巡抚庄有恭会鞫。有恭疏陈进义实未见稿,浙江承审诸吏牵合附会。事下军机大臣覆讯,得实。上以进义无辜废斥,召来京,命以提督衔署直隶宣化镇总兵。未几,授古北口提督。进义请限操演火药,增设河屯协弓兵,皆允行。二十三年,加太子少保。二十七年,卒,年八十四,加太子太保,谥壮悫。

  进义家世多武功,从祖坤,贵州永北总兵,尝征四川苗及金川有功。坤子开增,自武举官至浙江温州总兵。

  谭行义,四川三台人。康熙时,以武举授陕西西宁卫千总。雍正初,从军平青海,再迁河南城守营参将。河东总督田文镜劾行义送陕西军马疲瘦,夺官,上令来京引见,召对称旨,赐编刻上谕、貂皮、香珠,复原官。再迁广东高雷廉总兵。总督鄂弥达檄行义将五千人协剿贵州乱苗,进击滚纵、高表诸寨。经略张广泗令赴援上江,攻乌婆、摆吊诸险要地,搜牛皮大箐,获其魁。历福建漳州、湖南镇筸诸镇。  乾隆四年,授广西提督,帅师会讨楚、粤乱苗。宜山县土蛮恃险劫掠,行义与总督马尔泰、署巡抚安图令游击杨刚讨之。破白土、丘索二村,执其渠,斩以徇。忻城土县外八堡有剧盗曰蓝明星,恃险焚劫。行义檄副将毕映捕治,明星遁入山,搜捕得之。有黄顺者,匿湖北、广东错壤处,谋为乱。贵州人黎阿兰与相应,散旗印,将起事。行义诇知之,督兵攻克贼巢,擒斩首从七十馀,事乃定。柳州兵皆居草舍,患火。行义请发白金四千贷兵建瓦屋,分三年还帑,从之。又有李彩者,纠众聚迁江石版村谋犯县城,行义既捕治,请城北设汛。寻以擅发仓穀贷於兵,左授登州镇总兵。十一年,迁江南提督。十四年,移浙江提督。十六年,再移福建陆路提督。十八年,卒,谥恭悫。

  李勋,贵州镇远人。入伍,稍迁守备。从征台拱九股生苗,广泗檄同剿羊吊、洞里、羊色诸地,搜牛皮大箐,勋亦在行间。累迁湖广提督。缅甸乱,移云南提督。疏请自普洱驰往孟艮捕治乱渠召散,上以其老,不胜瘴疠,命还普洱。勋已至孟艮,督总兵刘德成、华封等葺堡寨,防要隘,得召散兄猛养等。勋还,卒於途。加太子太保,谥庄毅。

  樊廷,陕西武威人。初入伍,更姓名王刚。从征乌蒙、青海、西藏,积功累迁甘肃肃州镇总兵。自陈复姓名,改籍四川潼川县。准噶尔犯科舍图卡伦,盗驼马,其众二万馀。廷率副将冶大雄等将二千人御之,转战七昼夜,与总兵张元佐等军合,杀贼无算,尽还所盗。时提督纪成斌护宁远大将军印,闻上,诏褒廷以寡敌众,忠勇冠军,赐白金万,一等轻车都尉世职。授陕西固原提督、都督佥事。入觐,请从军,命从署宁远大将军查郎阿出师屯南山。副将军张广泗侦贼伏乌尔图水,檄廷将千五百人自硷泉子进剿,至哈洮遇贼,夺据山梁,连败之。越噶顺抵鄂隆吉大坂,杀贼四百,擒三十六,收其粮械。

  乾隆初,上从查郎阿请,发甘、凉诸镇兵五千人驻哈密,置总统提督,以授廷。廷至军,疏言:“乌尔克为极西第一要隘,兵出侦洮赖大坂北芦草沟、噶顺沟东乱山子及乌尔图水,夜辄有火光。守隘兵寡,请量增。”又疏言:“哈密兵在山南烟墩沟诸地牧驼马,请分山北防兵巡护。”皆用其议。在边二年,以病乞罢,命还固原治疾,遣医往诊。寻卒於哈密。遗疏论防边事甚切,上深愍之。命查郎阿经纪其丧,归葬凉州。赠都督同知,谥勇毅。

  子经文,官至广东右翼总兵。经文子继祖,官湖北副将。继祖子从典,请改籍湖北恩施。从典子燮,官湖南永州镇总兵,同治中,坐事罢。

  武进升,山西宁乡人,其后改籍江南江宁。初以张姓入伍。稍迁浙江温州镇标守备。雍正初,闽浙总督满保疏荐,引见,授三等侍卫,属怡亲王允祥。寻外授江宁游击。累迁福建陆路提督。言:“闽省不习骑射,加意督率,弓力渐增。马兵出马收马较前改观。”高宗谕以“如此方不负任使,然亦不可欲速,尤贵为之以实,要之以久”。进升与总督喀尔吉善忤,疏言:“喀尔吉善外似和平,心实刚愎。令臣密察水师提督张天骏营伍,臣辞以水师非所辖。督臣正言厉色,必令臣密察。及察知水师陋规,告之督臣,督臣置不问,反与天骏契合。臣察漳州营马值,总兵马负书为督臣旧部,巧为徇私。令臣无地自容。”又疏言喀尔吉善衰惫状,上斥进升支离狂率。喀尔吉善亦劾进升徇所属,纵兵行窃。因左授江南狼山镇总兵,进升疏谢,谕曰:“汝无他过,祗好胜多事,故左授示薄惩。若不知改,或遂委靡,一切姑息,皆不可也。”居数月,擢江南提督,以老罢。再起,终浙江提督。卒,年八十馀,谥良毅。

  马负书,汉军镶黄旗人。乾隆元年一甲一名武进士,授头等侍卫。累迁福建漳州镇总兵。疏言:“漳州民好斗,有所谓‘闯棍’,结党肆行,土豪养为牙爪,请严治之。”上下其章喀尔吉善,令体察惩治。历琼州、金门、台湾、狼山诸镇。署古北口提督,疏言:“兵习阵法,无济实用。应於秋冬收穫后,择地成列,为仰攻旁击势。分合进退,以金鼓为节。常月教场演习,仍依营制。”得旨允行。授福建陆路提督。卒,谥昭毅。

  范毓皛,山西介休人。范氏故巨富。康熙中,师征准噶尔,输米餽军,率以百二十金致一石。六十年,再出师,毓皛兄毓馪请以家财转饷,受运值视官运三之一。雍正间,师出西北二路,怡亲王允祥荐毓馪主饷,计穀多寡,程道路远近,以次受值,凡石米自十一两五钱至二十五两有差,累年运米百馀万石。世宗特赐太仆寺卿衔,章服同二品。寇犯北路,失米十三万馀石,毓馪斥私财补运,凡白金百四十四万。师既罢,米转运近地,户部按近值核销,故所受远值,责毓馪追缴,凡白金二百六十二万,复出私财采蓡,市铜供铸钱以偿。

  毓皛以武举授卫千总,以驼佐军,擢守备。累迁直隶天津镇总兵。自河南河北镇移广东潮州,疏请令潮州营兵如河北例,兼习长枪、短棍、连接棍诸艺。世宗命与总督鄂弥达、提督张溥商榷。鄂弥达等上言:“广东山海交错,军械惟鸟枪最宜,次则弓箭、藤牌、挑刀、大砲。毓皛所议与广东不甚宜。”上韪鄂弥达等议,仍谕毓皛初至,当嘉其肯言。嘉应、潮阳遇飓,海岸决。毓皛以闻,命加意抚绥。乾隆初,署广东提督。故事,市舶至,诣海关纳税。或遇风未至所往地,中道暂泊,亦论税如例。毓皛虑民避屡税,遇风不敢泊,致倾覆,疏请商舟寄泊,非即地市易不徵税,上命待审察。毓皛以忧归,服终,授直隶正定镇总兵。湖广总督阿尔赛请移任苗疆,上不允,谕以“毓皛富家子弟,谨慎无过。苗疆事重,不能胜也”。上巡五台,毓皛言兄毓馪子清注具羊千、马十备赏赉,上却之。寻以老罢。卒。

  论曰:提镇虽专阃,然受制於督抚,所辖兵散处诸营汛,都试肄武,虚存其制耳。无党、进义皆能勤其官者,行义捕盗,廷屡从战,皆有劳。进升龂龂不欲旷其职。毓皛与其兄出私财助军兴,几倾其家而不悔,求诸往史,所未有也。
Powered by Create your own unique website with customizable templates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