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清帝國清史館
  • 首頁
  • 本紀
    • 太祖本纪
    • 太宗本纪>
      • 太宗本纪一
      • 太宗本纪二
    • 世祖本纪>
      • 世祖本纪一
      • 世祖本纪二
    • 聖祖本纪>
      • 聖祖本纪一
      • 聖祖本纪二
      • 聖祖本纪三
    • 世宗本纪
    • 高宗本纪>
      • 高宗本纪一
      • 高宗本纪二
      • 高宗本纪三
      • 高宗本纪四
      • 高宗本纪五
      • 高宗本纪六
    • 仁宗本纪
    • 宣宗本纪>
      • 宣宗本纪一
      • 宣宗本纪二
      • 宣宗本纪三
    • 文宗本纪
    • 穆宗本纪>
      • 穆宗本纪一
      • 穆宗本纪二
    • 德宗本纪>
      • 德宗本纪一
      • 德宗本纪二
    • 宣统皇帝本纪
  • 志
    • 天文>
      • 天文一
      • 天文二
      • 天文三
      • 天文四
      • 天文五
      • 天文六
      • 天文七
      • 天文八
    • 災異>
      • 災異一
      • 災異二
      • 災異三
      • 災異四
      • 災異五
    • 時憲>
      • 時憲一
      • 時憲二
      • 時憲三
      • 時憲四
      • 時憲五
      • 時憲六
      • 時憲七
      • 時憲八
      • 時憲九
    • 地理>
      • 地理一
      • 地理二
      • 地理三
      • 地理四
      • 地理五
      • 地理六
      • 地理七
      • 地理八
      • 地理九
      • 地理十
      • 地理十一
      • 地理十二
      • 地理十三
      • 地理十四
      • 地理十五
      • 地理十六
      • 地理十七
      • 地理十八
      • 地理十九
      • 地理二十
      • 地理二十一
      • 地理二十二
      • 地理二十三
      • 地理二十四
      • 地理二十五
      • 地理二十六
      • 地理二十七
      • 地理二十八
    • 吉禮>
      • 吉禮一
      • 吉禮二
      • 吉禮三
      • 吉禮四
      • 吉禮五
      • 吉禮六
    • 嘉禮>
      • 嘉禮一
      • 嘉禮二
    • 軍禮
    • 賓禮
    • 兇禮>
      • 兇禮一
      • 兇禮二
    • 樂>
      • 樂一
      • 樂二
      • 樂三
      • 樂四
      • 樂五
      • 樂六
      • 樂七
      • 樂八
    • 舆服>
      • 舆服一
      • 舆服二
      • 舆服三
      • 舆服四
    • 選舉>
      • 選舉一
      • 選舉二
      • 選舉三
      • 選舉四
      • 選舉五
      • 選舉六
      • 選舉七
      • 選舉八
    • 職官>
      • 職官一
      • 職官二
      • 職官三
      • 職官四
      • 職官五
      • 職官六
    • 食貨>
      • 食貨一
      • 食貨二
      • 食貨三
      • 食貨四
      • 食貨五
      • 食貨六
    • 河渠>
      • 河渠一
      • 河渠二
      • 河渠三
      • 河渠四
    • 兵>
      • 兵一
      • 兵二
      • 兵三
      • 兵四
      • 兵五
      • 兵六
      • 兵七
      • 兵八
      • 兵九
      • 兵十
      • 兵十一
      • 兵十二
    • 刑法>
      • 刑法一
      • 刑法二
      • 刑法三
    • 藝文>
      • 藝文一
      • 藝文二
      • 藝文三
      • 藝文四
    • 交通>
      • 交通一
      • 交通二
      • 交通三
      • 交通四
    • 邦交>
      • 邦交一
      • 邦交二
      • 邦交三
      • 邦交四
      • 邦交五
      • 邦交六
      • 邦交七
      • 邦交八
  • 表
    • 皇族世表>
      • 皇子世表一
      • 外戚表
    • 諸臣封爵世表
    • 軍機大臣年表>
      • 軍機大臣年表一
      • 軍機大臣年表二
    • 部院大臣
    • 疆臣年表
    • 籓部世表
    • 交聘年表
  • 列傳一
    • 后妃
    • 諸王>
      • 諸王一
      • 諸王二
      • 諸王三
      • 諸王四
      • 諸王五
      • 諸王六
      • 諸王七
    • 列傳(一)>
      • 列傳九
      • 列傳十
      • 列傳十一
      • 列傳十二
      • 列傳十三
      • 列傳十四
      • 列傳十五
      • 列傳十六
      • 列傳十七
      • 列傳十八
      • 列傳十九
      • 列傳二十
      • 列傳二十一
      • 列傳二十二
      • 列傳二十三
      • 列傳二十四
      • 列傳二十五
      • 列傳二十六
      • 列傳二十七
      • 列傳二十八
      • 列傳二十九
      • 列傳三十
      • 列傳三十一
      • 列傳三十二
      • 列傳三十三
    • 列傳(二)>
      • 列傳三十四
      • 列傳三十五
      • 列傳三十六
      • 列傳三十七
      • 列傳三十八
      • 列傳三十九
      • 列傳四十
      • 列傳四十一
      • 列傳四十二
      • 列傳四十三
      • 列傳四十四
      • 列傳四十五
      • 列傳四十六
      • 列傳四十七
      • 列傳四十八
      • 列傳四十九
      • 列傳五十
      • 列傳五十一
      • 列傳五十二
      • 列傳五十三
      • 列傳五十四
      • 列傳五十五
      • 列傳五十六
      • 列傳五十七
      • 列傳五十八
    • 列傳(三)>
      • 列傳五十九
      • 列傳六十
      • 列傳六十一
      • 列傳六十二
      • 列傳六十三
      • 列傳六十四
      • 列傳六十五
      • 列傳六十六
      • 列傳六十七
      • 列傳六十八
      • 列傳六十九
      • 列傳七十
      • 列傳七十一
      • 列傳七十二
      • 列傳七十三
      • 列傳七十四
      • 列傳七十五
      • 列傳七十六
      • 列傳七十七
      • 列傳七十八
      • 列傳七十九
      • 列傳八十
      • 列傳八十一
      • 列傳八十二
      • 列傳八十三
    • 列傳四>
      • 列傳八十四
      • 列傳八十五
      • 列傳八十六
      • 列傳八十七
      • 列傳八十八
      • 列傳八十九
      • 列傳九十
      • 列傳九十一
      • 列傳九十二
      • 列傳九十三
      • 列傳九十四
      • 列傳九十五
      • 列傳九十六
      • 列傳九十七
      • 列傳九十八
      • 列傳九十九
      • 列傳一百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一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二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三
      • 列傳一百四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五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六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七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八
    • 列傳(五)>
      • 列傳一百九
      • 列傳一百十
      • 列傳一百十一
      • 列傳一百十二
      • 列傳一百十三
      • 列傳一百十四
      • 列傳一百十五
      • 列傳一百十六
      • 列傳一百十七
      • 列傳一百十八
      • 列傳一百十九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二十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二十一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二十二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二十三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二十四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二十五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二十六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二十七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二十八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二十九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三十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三十一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三十二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三十三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三十四
    • 列傳(六)>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三十五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三十六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三十七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三十八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三十九
      • 列傳一百四十
      • 列傳一百四十一
      • 列傳一百四十二
      • 列傳一百四十三
      • 列傳一百四十四
      • 列傳一百四十五
      • 列傳一百四十六
      • 列傳一百四十七
      • 列傳一百四十八
      • 列傳一百四十九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五十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五十一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五十二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五十三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五十四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五十五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五十六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五十七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五十八
      • 列傳一百五十九
    • 列傳(七)>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六十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六十一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六十二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六十三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六十四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六十五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六十六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六十七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六十八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六十九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七十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七十一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七十二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七十三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七十四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七十五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七十六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七十七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七十八
      • 列傳一百七十九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八十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八十一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八十二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八十三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八十四
    • 列傳(八)>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八十五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八十六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八十七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八十八
      • 列傳一百八十九
      • 列傳一百九十
      • 列傳一百九十一
      • 列傳一百九十二
      • 列傳一百九十三
      • 列傳一百九十四
      • 列傳一百九十五
      • 列傳一百九十六
      • 列傳一百九十七
      • 列傳一百九十八
      • 列傳一百九十九
      • 列傳兩百
      • 列傳兩百一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二
      • 列傳兩百三
      • 列傳兩百四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五
      • 列傳兩百六
      • 列傳兩百七
      • 列傳兩百八
      • 列傳兩百九
    • 列傳(九)>
      • 列傳兩百十
      • 列傳兩百十一
      • 列傳兩百十二
      • 列傳兩百十三
      • 列傳兩百十四
      • 列傳兩百十五
      • 列傳兩百十六
      • 列傳兩百十七
      • 列傳兩百十八
      • 列傳兩百十九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二十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二十一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二十二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二十三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二十四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二十五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二十六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二十七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二十八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二十九
      • 列傳兩百三十
      • 列傳兩百三十一
      • 列傳兩百三十二
      • 列傳兩百三十三
      • 列傳兩百三十四
    • 列傳(十)>
      • 列傳兩百三十五
      • 列傳兩百三十六
      • 列傳兩百三十七
      • 列傳兩百三十八
      • 列傳兩百三十九
      • 列傳兩百四十
      • 列傳兩百四十一
      • 列傳兩百四十二
      • 列傳兩百四十三
      • 列傳兩百四十四
      • 列傳兩百四十五
      • 列傳兩百四十六
      • 列傳兩百四十七
      • 列傳兩百四十八
      • 列傳兩百四十九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五十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五十一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五十二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五十三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五十四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五十五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五十六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五十七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五十八
      • 列傳兩百五十九
      • 列傳兩百六十
      • 列傳兩百六十一
      • 列傳兩百六十二
  • 列傳二
    • 循吏>
      • 循吏一
      • 循吏二
      • 循吏三
      • 循吏四
    • 儒林>
      • 儒林一
      • 儒林二
      • 儒林三
      • 儒林四
    • 文苑>
      • 文苑一
      • 文苑二
      • 文苑三
    • 忠義>
      • 忠義一
      • 忠義二
      • 忠義三
      • 忠義四
      • 忠義五
      • 忠義六
      • 忠義七
      • 忠義八
      • 忠義九
      • 忠義十
    • 孝義>
      • 孝義一
      • 孝義二
      • 孝義三
    • 遺逸>
      • 遺逸一
      • 遺逸二
    • 藝術>
      • 藝術一
      • 藝術二
      • 藝術三
      • 藝術四
    • 疇人>
      • 疇人一
      • 疇人二
    • 列女>
      • 列女一
      • 列女二
      • 列女三
      • 列女四
    • 土司>
      • 土司一
      • 土司二
      • 土司三
      • 土司四
      • 土司五
      • 土司六
    • 籓部>
      • 籓部一
      • 籓部二
      • 籓部三
      • 籓部四
      • 籓部五
      • 籓部六
      • 籓部七
      • 籓部八
    • 屬國>
      • 屬國一
      • 屬國二
      • 屬國三
      • 屬國四
  • 討論區
  • 國史館
宗室祥厚霍隆武福珠洪阿恩长陈胜元祁宿藻陈克让刘同缨

  瑞昌杰纯锡龄阿

  宗室祥厚,隶镶红旗,袭骑都尉世职,授銮仪卫整仪尉。累擢镶红旗蒙古副都统,历山海关、熊岳、金州副都统。道光二十八年,擢江宁将军。

  咸丰三年正月,粤匪既陷武昌,两江总督陆建瀛赴上游督师,祥厚偕江苏巡抚杨文定留守江宁。贼已蔽江而下,寿春镇总兵恩长战殁,建瀛遽退,文定亦不候旨迳赴镇江。祥厚偕副都统霍隆武、提督福珠洪阿、布政使祁宿藻疏言:“督臣藉口江宁吃紧,趕回布置,沿途险要,并不屯扎,上驶师船,一概撤回,专守水路之东西梁山。芜湖为江苏门户,亦不设防。十八日只身抵省,遂致阖城惊扰。臣等函劝速统舟师迎击,乃督臣晏坐衙斋,三日不覆。抚臣执意移驻镇江,挽留不顾,民情加倍惊惶。自今固结民心,尚恐缓急难恃;若任其纷纷迁徙,土匪因而窃发,奸细尤易勾结。是未御外侮,将成内变。现在督抚臣首鼠两端,进退无据,以致省城震动。虽有旗兵志切同仇,无如兵力太单。贼船顺流下窜,朝发夕至,守御万分紧迫,督同道府等官及八旗协领,激励官兵,安慰居民,竭尽血诚,认真办理。请饬琦善、陈金绶迅速绕出贼前,协力堵剿,以固省城根本,维持南北大局。”疏入,诏逮建瀛治罪,命祥厚兼署总督,与霍隆武、福珠洪阿、祁宿藻悉心防御,以在籍前广西巡抚邹鸣鹤熟悉贼情,命同筹办。

  江宁城周九十六里,合旗、汉兵仅五千,城外江宁镇、龙江关、上河分驻乡勇不及三千,临时召募,皆不足恃。贼过芜湖,福山镇总兵陈胜元率舟师战殁,遂无御者,长驱直抵城下,四面环攻。守逾旬,贼於仪凤门穴地轰城,倾十馀丈,复由水西门、旱西门、南门缘梯而登,城遂陷。祥厚偕霍隆武敛兵守驻防城,妇女皆助战,逾日亦陷。祥厚手刃数贼,身被数十创,死之。事闻,赠太子太保,予二等轻车都尉世职,谥忠勇。入祀京师昭忠祠,於江宁建专祠,死事者附祀焉。

  霍隆武,钮祜禄氏,满洲镶黄旗人,福州驻防。由武举前锋校历官福建水师旗营协领。咸丰元年,擢江宁副都统。贼围城,偕祥厚登陴固守,历十馀昼夜,外城陷,同守内城,策马督战,受伤堕,力竭阵亡,赠都统,予骑都尉兼云骑尉世职,谥果毅。

  当时驻防旗兵战最力。锡龄额者,事母孝,将军本智异之,擢为参领。曰:“求忠臣必於孝子之门。”事急,戒其妻:“国家豢养,无所报;脱不利,当阖门死。”自守城,即不返家,举室皆殉。炳元,官佐领,勇力冠军。仪凤门之陷,率死士奋斗,贼为之卻,忽有狙击者,殒於阵。贼破内城,屠戮尤惨,男妇几无孑遗。

  福珠洪阿,苏完瓜尔佳氏,满洲正黄旗人,副都统佛安子。由銮仪卫整仪尉累擢总兵,历镇筸、伊犁、西宁、天津诸镇。道光末,授江南提督,调陕西。粤匪起,江南筹防,仍调回旧任,驻守省城,所部兵仅数百人。地雷发,迎击於城缺,斩悍贼,而诸门先后破。贼四面至,往来巷战,死之。赠太子少保,予二等轻车都尉世职,谥壮敏。

  恩长,赫舍里氏,满洲镶红旗人。由亲军、十五善射,累迁安徽宁国营副将。道光中治江防,被奖。累擢寿春镇总兵。初率兵守安庆,陆建瀛赴九江上游,调充翼长,为军锋。与贼战江中,毁贼船三十馀艘,众寡不敌,死之。赠提督,予骑都尉兼云骑尉世职,谥武壮。

  陈胜元,福建同安人。由行伍历官福建参将。捕洋盗有功,累擢江南福山镇总兵。率水师防江,贼至太平四合山,迎击,追至芜湖,中砲落水,死之。赠提督,予骑都尉世职,谥刚勇。

  祁宿藻,字幼章,山西寿阳人,大学士俊藻弟也。道光十八年进士,选庶吉士,授编修。以召对受宣宗知,特简授湖北黄州知府,调武昌。连年大水,城几没,堵御获全。治急赈,煮粥施钱及衣棺药饵,全活灾民甚众,政声最。超擢广东盐运使,迁按察使,又迁湖南布政使。会韶州数县土匪起,诏留宿藻督兵往剿,七战皆捷,匪首就擒。事平,赐花翎。调江宁布政使。咸丰元年,河决丰北,山东、江北皆被水。大学士杜受田奉命临赈,疏请以宿藻督办江北赈务,章程出其手定,奏颁两省行之。

  及粤匪将东下,宿藻驰返江宁,括库储治军械,尽移兵糈及南门外商市囤米入城,号召义勇之士备战守。见督抚仓皇失措,各存意见,劝谏不听,乃偕祥厚等密疏上闻。建瀛既被罪失众心,宿藻独任事,贼至,力疾登陴指挥,历三昼夜,城大兵单,援师不至,知事不可为,在城上呕血数升,卒。文宗悼惜,加等优血卩,赠右都御史,廕一子以知州用。同治初,江南平,兄俊藻遣寻其遗榇,得之城北僻地。曾国籓以闻,请附祀祥厚专祠,追谥文节。当城陷时,署布政使盐巡道涂文钧、江安粮道陈克让、江宁知府魏亨逵、同知承恩、通判程文荣、上元知县刘同缨、江宁知县张行澍同死之。  克让,奉天承德人。道光三年进士,授吏部主事。累擢四川绥远知府,调成都。咸丰元年,擢江安粮道,居官清正。贼将至,或劝以督运出。克让曰:“江宁东南都会,失则大局危。去将焉往?”又请徙其孥,其妻泣曰:“去为民望,不如死!”宿藻死而不瞑,克让抚之曰:“库尚有储金,当募死士以成君志。”克让守清凉山,督兵战,殒於阵。弟克诚,子松恩,同遇害。妻李,自经死。赐恤,予骑都尉世职,本籍请建专祠,追谥忠节。

  同缨,江西石城人。拔贡。历官盐城、泰兴、江浦、上元、六合、江宁诸县,皆有声。江宁治防,储粮练团,胥赖其力。贼初至,假向荣书请入城,同缨察其诈,却之。砲裂城,率死士御击复完。及城陷,赋绝命词,投水死,恤典加等,赠道衔,谥武烈。  瑞昌,字云阁,钮祜禄氏,满洲镶黄旗人。六世祖敖德,以军功予骑都尉世职。瑞昌由拜唐阿授銮仪卫整仪尉,累迁冠军使。道光二十九年,擢正白旗汉军副都统,历金州、吉林副都统。

  咸丰三年,擢杭州将军,未之任,率盛京兵赴淮、徐,专办山东防剿。寻从僧格林沁、胜保剿贼畿辅。四年,连战静海、河间、东光。五年,会攻连镇,扼河西,毁贼巢木城。贼首林凤祥就擒,被诏嘉奖,命赴本任。十年二月,粤匪由广德入浙境,省城兵单,分防湖州、孝丰、馀杭。贼分股突犯杭州,瑞昌令副都统来存出武林门御之,自守钱塘门,偕巡抚罗遵殿布置甫定,贼已麕至,纵火扑城。越十日,地雷发,城陷。瑞昌率旗兵迎击於涌金门,杀伤相当。退守驻防子城,贼屡攻,力拒却之。相持六日,会张玉良率援兵至,夹击,贼弃城走,遂复杭州,特诏嘉奖,赐黄马褂,予二等轻车都尉世职。

  既而江南大营溃,常、苏两郡陷。张玉良以罪黜,命瑞昌总统江南诸军,江长贵副之,规复苏州,而贼已陷长兴、武康,复谕先顾杭城,再图进取。嘉兴寻为贼踞,命瑞昌督张玉良往攻,亦未果。十月,贼陷富阳、馀杭,复扑杭州,瑞昌亲督副都统杰纯、副将吴再升击走之。十一年,贼势益张,由嘉兴进陷石门,湖州亦被围,浙东诸郡相继失守。自绍兴为贼踞,杭州愈危,遂被围,瑞昌偕巡抚王有龄婴城固守逾两月。张玉良战城下,伤殒,军心益涣。外援不至,粮道皆绝。瑞昌忧愤成疾,旗兵精壮多伤亡,乃集将校,誓死报国,家给火药。及城陷,瑞昌先举火自焚,阖营次第火起,同死者,杭州副都统关福及江苏粮储道赫特赫纳以下男妇四千馀人。事闻,诏优恤,赠太子太保,晋一等轻车都尉世职,谥忠壮。入祀京师昭忠祠,杭州建专祠,死事者附祀焉。  同治三年,杭州复,左宗棠奏瑞昌妾吴,於城破时挈两幼子绪成、绪恩出走失散。事定,寻得绪恩,护送回京。诏念瑞昌忠烈,命本旗传交其长子内阁中书绪光收养,饬宗棠购访绪成下落,迄未得。后以两世职并为三等子爵。

  杰纯,布库鲁氏,蒙古正白旗人,杭州驻防。由骁骑校累迁协领。忠勇得士心,为瑞昌所倚。杭州初破,瑞昌欲自刭,杰纯与副都统来存言贼以偏师疾至,未有后继,犹可力保驻防城以待外援,瑞昌从之,乃登陴守御。杰纯当武林门,日与贼战,长子前锋校纳苏铿阵亡,不之顾,殓其尸,不哭,曰:“汝先得所归矣!”及援兵至,怒马突出,贼披靡,追击出城十里外。以复城功,赐花翎。擢宁夏副都统,留浙协同团练大臣统率练勇,出省复富阳。是年冬,贼复犯杭州,迎剿於观音桥,手刃数贼,率西湖水勇截击,斩馘甚众,又连破扑城之贼,追至留下,进克馀杭,赐号额腾伊巴图鲁。调授乍浦副都统,仍留防省城。

  十一年,城再陷,杰纯战一昼夜,所部伤亡略尽,遣次子出避,以存宗祀,阖门自焚,独策马入贼阵,死之。诏嘉其一门忠烈,依都统例赐恤,予骑都尉兼云骑尉世职,杭州、乍浦并建专祠,子妇孙仆皆附祀。后复加恩入祀京师昭忠祠,谥果毅。擢次子固鲁铿知府,改归京旗。

  锡龄阿,扎哈苏氏,蒙古正白旗人,荆州驻防。以佐领率兵从战沔阳、监利、潜江、应城、汉阳、宜昌。积功累擢福州副都统,调乍浦副都统。十一年,贼来犯,督兵出战,城中内应起,折回巷战,全军皆没,与两子荣辉、荣耀同殒於阵。赠都统衔,予骑都尉兼云骑尉世职,谥武烈,入祀京师昭忠祠。嗣以荆州绅民感念保境功,请建专祠。子荣辉、荣耀并予云骑尉世职。

  论曰:清制,行省要区置旗兵驻防,其尤重都会,兵额多者,以将军领之。盖监制疆臣,备不虞也。承平恬嬉,非复国初劲旅,小有变动,可资镇慑;钜寇燎原,力不足以御之。江南之失,误於陆建瀛不预设防。祥厚仓猝专任,以孤城当方张之寇,宁有幸焉。杭州初陷,贼仅偏师,故瑞昌能守内城以待援;及苏、常既失,辅车无依,终不能保,大势然也。然二人者,皆能以忠义激励,城亡与亡,妇婴皆知效死,烈已!祁宿藻孤忠尽瘁,杰纯智勇能军,并一时杰出之才。炎冈同烬,世尤惜之。
Powered by Create your own unique website with customizable templates.